大股东之位悬念再起
■本报记者 王 峥
平静许久的金科股权争夺战,近日随着一则公告的披露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2月3日,金科公告称,公司股东天津润鼎本次将持有的金科股份2.1亿股质押给渤海汇金。实际上,在这则名为《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质押的公告》里,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信息。那就是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津润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已达到338475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而在此前的三季报中,天津润鼎的持股比例还是5.01%。显然,自去年10月份以来,天津润鼎又增持了公司7095.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
受此消息影响,2月3日午后金科股份一度涨停,最终报收于5.45元/股,上涨7.92%。
有不愿具名的行业分析师指出,融创目前在金科股份的持股比例应该至少在26.34%,大股东黄红云方面则不会超过29.99%,双方持股比例非常接近,且金科目前的市值不足300亿元,融创想要追上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所需资金量并不多。“以融创去年的销售业绩看(3652.6亿元),其增持到30%的花费,也就是公司一天的销售额”。
而据最新消息,融创1月份实现新增预订销售金额223.5亿元,同比增长169%。合同销售金额221.8亿元,同比增长173%。合同销售面积约138.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16040元/平方米,至1月底另有预订合同金额26.7亿元。
不过,由于双方的持股比例均已接近30%,继续大手笔增持很可能触发要约收购,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融创握有资金优势,但黄红云一方控制着董事会,不排除双方最终选择妥协进而合作的可能。
持股比例愈发接近
据悉,自2016年9月份通过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金科股份16.97%股份后,融创又通过旗下三家子公司多次增持,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其持有金科股份的股权比例已经达到25%。而随着本次公告的披露,融创在金科股份的持股比例应该至少在26.34%。
另一方面,截至去年三季度末,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与前妻陶虹遐,以及两人100%控股的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者系一致行动人,联合持有金科股份26.01%的股份。同时,黄红云还通过“银河汇通2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1250万股,未包含在上述所持股份中。
实际上,融创增持的同时,黄红云方面也并未放松。在今年年初的一则公告中,便透露了黄红云增持的信息。当时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为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于近日增持金科股份股票。
公告中显示的增持日期为去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增持数量为1752.5万股,占总股份的0.33%。
较为巧合的是,如果黄红云在去年三季度末以后,只增持了上述公告中披露的股份数量,那么不计算资管计划的持股,当下黄红云方面和融创的持股数量便都有可能维持在26.34%这一比例上。
但早在去年4月份,黄红云便与安尊贸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安尊贸易拟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获得金科股份2亿股股票,不超过后者总股本的3.7433%。增持完成后,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将达到29.9833%。
欲3年冲击2000亿元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黄红云在上述增持中,还出现了短线交易的行为。其解释为由于工作繁忙,增持的具体事务交由相关经办人员处理,出现了操作失误导致卖出部分金科股份股票。
金科股份也在公告中称,“增持期间,经办人员习惯性采用手机APP下单,同时为了提高账户资金的利用效率,一般会在临近收市前,根据当日账户资金余额实施国债逆回购业务的卖出操作。在2017年12月28日的国债逆回购业务的卖出操作中,经办人员于14时44分起连续进行6笔上述卖出操作,其中三笔误操作为卖出金科股份股票。”
对此,重庆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黄红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处境微妙的金科股份,2017年在销售方面表现不错,但净利则小幅下滑。根据其三季报显示,2017前三季度,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440亿元,同比增长约91%,其中地产板块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422亿元,同比增长约94%。不过,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亿元,同比下滑10.6%。
而去年年中,金科方面发布了一份《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其中制定的目标是,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金科计划各年度力争实现签约销售金额分别约500亿元、800亿元、1100亿元、1500亿元,并力争向2020年冲击2000亿元目标奋斗。
对此,上述分析师认为,规模已成为房企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重要指标,且金科存在控制权可能易主的情况,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司规模有限,市值不高,有实力的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便能以较低成本购入公司大量股权。
据悉,去年前三季度,金科股份新增权益计容建筑面积约720万平方米,公司方面表示,随着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且快速提升,房地产企业必须快速做大规模,增强实力,唯有如此才能在行业中拥有一席之地。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