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棚主是市民:全国将整治大棚房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王立彬)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记者21日从自然资源部媒体吹风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已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联合督察并部署全国性初步排查。根据安排,8月为准备阶段,9至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至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对市、县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同步开展专项督察。两部门将强化联合督导,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对地方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处理。
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介绍,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大棚房”占用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将对耕地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马素兰说,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不少地区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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