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出台质量强市实施方案创建全国示范城市
本报讯 (刘春江)近日,江西省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赣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该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全面启动。
《工作方案》分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步骤、保障措施5个部分,提出了赣州市总体创建目标: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强化质量发展意识,弘扬“千年福寿沟 质量赣州行”的城市质量精神,建设城市质量文化,夯实质量基础保障,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通过2~3年完成创建任务,争取验收命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质量发展战略、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夯实质量基础保障、健全质量工作组织等10项内容、50项具体工作,涵盖了全市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领域。
根据《工作方案》,赣州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将组织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继续将质量工作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该市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3个,省级检验检测中心5个;累计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20项以上;争取认定江西名牌产品11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2个,命名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全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到94%以上,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创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个;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工作方案》还提出,要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探索成立赣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创新质量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开发并实施一批全员质量素质提升研修项目。依托大专院校,建设质量学院,培养一批质量专业人才。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培育“质量第一”理念。
据了解,2017年6月,赣州市正式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经组织申报、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环节,于2017年10月正式获批创建。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