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31日召开《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闻发布会透露,河北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到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据介绍,《方案》于2018年5月7日正式公布,分7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对防范不当干预、推进部门协作、规范排污单位检测行为、界定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建设大数据平台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赵军称,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以及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等问题,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十分突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环境质量及其变化,将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方案》明确了河北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2018年,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大气监控指挥系统投入使用,同时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2019年,全面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固定污染源VOCs和土壤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平稳运行。
2020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权威高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成,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据了解,为推进《方案》落实,河北要求全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3个月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并于每年12月份报送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