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称未受“缬沙坦事件”影响 上半年净利润增近四成
■本报记者 周瑶 见习记者 吴奕萱
近来,关于缬沙坦原料药检测出有毒杂质的事件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已有3家上市公司检测出缬沙坦原料药中含有亚硝基二甲胺杂质,7月23日,美诺华披露了关于公司缬沙坦原料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技术审评的公告,引起了市场的注意。
记者通过查阅美诺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发现,虽然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但扣非后净利润却有所下滑,同时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负,公司的经营是否存在问题?带着这些疑问,《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美诺华董秘孙艳。
缬沙坦原料药
通过CDE技术审评
此前,华海药业曾公告称,检出亚硝基二甲胺是在对缬沙坦原料药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评估的过程中发现,且就业内采用的相同生产工艺而言,具有共性,是缬沙坦生产工艺产生的固有杂质。
孙艳对此很有信心:“我们的产品质量非常过关,华海药业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欧洲主要制剂客户立即对公司生产的缬沙坦原料药进行了检测,自查结果均显示不存在亚硝基二甲胺,”就业内采用的相同生产工艺存在共性这一说法,其表示:“生产缬沙坦原料药不止一条工艺,我们和华海药业的生产工艺是不一样的,其实这次事件对公司而言也是一次机会,我们会更加积极开拓市场,寻求更多商业合作机会。”
据悉,美诺华缬沙坦原料药于2012年6月28日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2018年7月23日,CDE在登记系统公示该申请的“关联药品制剂审批情况”为A*,证明了公司缬沙坦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但尚有待关联药品制剂一并提出注册申请并被批准且通过GMP认证后方可销售至国内市场。
燎原药业业绩增长
带动美诺华利润上涨
美诺华半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8亿元,同比增长14.90%,净利润4504.58万元,同比增长37.21%,扣非后净利润为1897.30万元,同比减少37.86%。
孙艳表示,5月23日美诺华完成了和燎原药业原股东应友明第二次股权交割,公司持有其62.2238%的股权,成为燎原药业控股股东。公司营收与净利中并入了燎原药业5月23日至6月30日间的损益,燎原药业经营业绩优秀,为合并报表增加了利润。
2018半年报业绩报告显示,燎原药业实现营收1.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5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3.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6.3%,基本每股收益为0.5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4.29%。
记者还注意到,由于美诺华以追加投资的方式对非同一控制下的燎原药业实施控制,因此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燎原药业的1280.5438万股股权的持股成本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共确认当期投资收益1828.63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投资损益计入净利润项目。
储备原材料
降低经营风险
截至2018年6月底,美诺华存货比上年同期增长81.37%,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比期初增加5410.46万元,原材料比期初增加3864.02万元,在产品增加1886.37万元。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994.87万元,同比减少139.36%。
“由于将燎原药业纳入合并报表,导致了存货余额的增加。”孙艳解释道,“公司目前的生产产能已经接近饱和,客户订单处于供不应求状态,未来公司会将继续扩大产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孙艳也提到,由于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处于上涨趋势,公司为降低供应市场不确定因素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提高了主打产品常用原辅料及半成品的备货量。“提前的备货导致采购的增加,这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的应收账款不存在问题,账期也是合理的”。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