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21条”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中新网南昌11月27日电 (蔡翠生记者苏路程)严厉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中新网记者27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出台21条措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该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江西出台了《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当日举办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和平表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有不少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生产经营、权益保护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意见》的出台,就是通过建立健全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政策体系,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注入强心剂,让企业家轻装上阵、放手发展。
根据《意见》,江西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家权益保障机制。包括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构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等举措。
在建立健全企业家服务关爱机制方面,包括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等举措。在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育锻炼机制方面,包括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强化政府和企业诚信建设、支持赣商赣才返乡创业等举措。在建立健全优秀企业家精神激励机制方面,包括塑造新时代赣商文化品牌、完善优秀企业家激励机制、营造尊重企业家浓厚氛围等举措。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张和平表示,《意见》江西鼓励探索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包括对法律法规不明确但企业家关切的问题,鼓励开展试点进行探索创新。比如,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的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创新权益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探索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
江西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斌在会上表示,作为全省企业和企业家的“娘家”,协会将抓好企业家激励表彰工作,做好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工作。继续开展好“新时代江西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的评选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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