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5款发动机润滑油产品不合格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的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标称茂名市石油化工供应有限公司等5家生产厂家生产的发动机润滑油产品不合格。
发动机润滑油俗称机油,包括汽油机油、柴油机油和通用内燃机油,由精制矿物油或合成油及多种功能添加剂调配而成,其作用主要为润滑、清洁、冷却、密封、减磨、防锈等。机油在发动机内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工作,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辆的正常行驶。根据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去年开展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此次监督抽查依据《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共对1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款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主要涉及广东省内广州、珠海、佛山、茂名、东莞,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福建等地。
抽查重点对发动机润滑油的黏温性能与理化性能,主要包括低温动力黏度、边界泵送温度/低温泵送黏度、高温高剪切黏度、运动黏度(100℃)、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泡沫性(包括150℃)、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碱值、磷含量、硫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发现5家企业生产的5款产品不合格,分别是:标称茂名市石油化工供应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天牌”通用发动机油、标称长春一汽四环汽车备品有限公司济南润滑油分公司生产的“一汽四环”原装机油、标称广州市博孚龙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汽新王牌”高增压柴油机油、标称德国油将军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岛”发动机适用油、标称广东顺德奇力特油化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威力士”重载王柴油机油(增强型)。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运动黏度(100℃)、泡沫性、低温动力黏度等。
据介绍,对于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的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将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消费提示切勿贪图便宜
购买发动机润滑油产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和标识,提防假冒。真品一般印刷清晰,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联系电话等,包装坚固。再看价格,一般来说,质量可靠的产品其生产成本较高,售价较高,贪图便宜可能买到质量较差甚至劣质产品。
要选择发动机厂家推荐的质量级别或高于1—2等级的润滑油,绝不能选用低于推荐最低级别的润滑油。质量等级较高的高性能机油虽然价格稍高,但是综合经济性更好,可以延长换油期、节约燃油消耗、有效减少磨损、提高发动机寿命、减少维修费用。
要选用黏度等级合适的机油,发动机油的黏度是评定润滑性的重要指标,油品黏度级别的选择通常由设备制造商指定或推荐,不要随意使用其他黏度等级的机油。 (黄劼)
(责任编辑:殷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