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奶非法吸储5800万元最高利息50% 警方逮捕4人
11月30日,湖南株洲市有关部门对外界披露,经过警方5个多月专案调查,发现昔日黄金赌城娱乐乳酸菌饮料行业“龙头”企业“太子奶”及其控制人李途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挪用资金总额逾亿元。
目前,警方已批捕4人,有9人取保候审。据悉,太子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计划在12月4日召开。
本版据《潇湘晨报》新华社
警方通报
按级别下达集资任务
株洲市公安局通报称,调查发现,2008年2月,湖南“太子奶”为解决资金困难,决定以“货款准备金”方式吸收资金,公司为此下发了《货款准备金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向全国经销商和内部职工吸收资金。
操作方法是:对经销商根据缴纳货款准备金的期限,给予2%或2.5%的月息(现金奖励),对员工则以“代经销商缴纳货款保证金”的名义,按级别规定集资任务,从业务员到副总裁,每人少则1万元,多则100万元。要求积极参与,否则降职、降薪。“太子奶”承诺,缴纳货款准备金的经销商和公司员工可认购非奶企业原始股。为吸引更多人参与,他们还放出“内幕消息”上市后每股会增长10至100倍,利润空间巨大。
2008年4月,“太子奶”召开4场招商会,把有关货款准备金的文件和原始股政策,面向全国经销商和意向客户推介。当年9月,将利息提高到30%至50%,并下发《业务员可以用如下办法》等两个文件,涉嫌继续变相非法吸储。至2008年9月,“太子奶”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426人、478人次,涉嫌非法吸收资金7900多万元,大部分未归还。
高息借款5800余万
尽管“太子奶”吸收了巨额存款,仍无法满足需求。2008年9月至10月,“太子奶”创办人李途纯等人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用公司固定资产、个人股份为担保,采取签订借款合同、借条或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和高额利息(每月10%至20%)的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高息借款5813万元。目前大部分未归还。
株洲市公安局通报称,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挪用资金3330万元
经查,2007年7月,李途纯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没有资产评估的情况下,采取“先付款,后办手续”的方法,将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330万元资金,转移到其个人控制的湖南红胜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后,李途纯安排公司人员签署了5份《资产出售协议》,作为转移资金的依据。警方认为,这5份协议不是正常商业往来和实质交易,资产产权没有过户和移交,且其中840多万元的资产系虚假资产,相关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目前,专案组办理“太子奶”案件已逮捕羁押4人,取保候审9人,其中对“太子奶”昔日掌门人李途纯等人展开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并从10月开始重新计算李途纯等人的侦查羁押期限。
政府表态
力挺太子奶破产重整
据调查,太子奶为实现高速扩张,以太子奶为载体,向社会筹集资金维持运转和增长。不仅“赊账”买原料和设备、建豪华厂房,连职工食堂的食材包括猪肉蔬菜,也时常赊账。
株洲市委宣传部通报,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太子奶株洲基地重整管理人后,已完成了债权审核与清产核资工作。经债权人申请,株洲市中院裁定,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与相继进入重整程序的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实行“三合一”重整(合称太子奶株洲基地)。
株洲市委宣传部透露,2008年“太子奶”发生经营危机时,株洲财政资金联手企业,发放员工工资和支付紧急债务,株洲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市国投集团筹资组建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对“太子奶”实行托管经营,保住了重整价值。株洲高新区未来将继续支持“太子奶”破产重整。
目前,“太子奶”债台高筑,其债权人包括海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自然人。湖南太子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预计于12月4日召开。
(责任编辑:刘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