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添加门”:又是“标准有别”?
来自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了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7月17日,食品安全专家和可口可乐公司均称该防腐剂在大陆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但台湾地方法律规定不容许使用在汽水中。(见7月18日《新京报》)
可口可乐也被查出禁用防腐剂了。耐人寻味的是,问题出在台湾,可口可乐公司却在第一时间表示,该防腐剂在大陆是合法的。
同一种防腐剂,在某地属于非法,在另外一地则合法。客观地讲,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不同的生产和消费环境要求,产品标准本不可能完全一样,否则也就不需要制定国家标准而统一为国际标准了。
同样,不同的安全标准也要分两种情况。其一,两种标准的安全指标存在差异,但具体到相应的社会需求环境中其实都是安全的。换言之,并没有必要非得让自己的标准与其他地区或者其他国家标准一致。其二,自己的标准确实已经落后,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有待尽快修订和完善。
那么,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究竟属于哪种情况?现在最需要的是权威声音。当然,有关专家已经表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属于可以添加在碳酸饮料中的防腐剂,以体重60公斤者为例,一天至少吃600毫克并长期食用,才可能危害健康。或许,这正是一些地方标准允许其限量添加的原因。问题在于,既然它是安全的,为什么又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禁止添加呢?
企业的生产工艺在变化,社会的安全环境也在变化,事实上,标准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随着社会、市场因素的条件变化而改变。对已经落后于安全要求的标准及时修订,消除隐患;对存在差异但确实无需修订的标准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避免消费者无谓的恐慌,都很必要。而这一切,首先应该建立在权威的产品检测和对不同地方标准的比较调研之上。刘楚汉
(责任编辑: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