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药品违法有望获“重奖”最高达30万
2013年01月16日 15:42 来源:北京晚报
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有望获“重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财政部近日联合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可予以相应物质及精神奖励。原则上奖励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结案后能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的,应给予奖励。
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4%至6%给予奖励,最低奖励500元;二级举报按2%至4%给予奖励,最低300元;三级举报按1%至2%给予奖励,最低100元。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奖励100至2000元。每起案件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视具体情况另定。(记者贾晓宏)
(责任编辑:张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