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稽查员联手“收缴”香烟千余条 两名被告获刑
身着统一蓝色衬衫、佩戴统一胸卡、手执对讲机,烟草稽查队员张某和无业人员杨某等人自编自演,联手策划了一场山寨版的“跨区执法行动”,“收缴”非法中华、云烟等香烟1200余条,最终这些香烟都悉数搬进杨某的住处。日前,黄浦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今年33岁的张某是上海市烟草专卖局某区分局稽查支队的工作人员。2012年6月,张某与无业人员杨某商量后,决定搞一次假冒执法,“弄点香烟赚钱”。很快,杨某找来了李某、钟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组成了一支临时“稽查队”。
6月9日1时许,杨某等人与张某在宝山区南大路附近集合,驾驶两辆面包车、一辆桑车本市某公园附近开展所谓“执法”。张某从其工作的稽查队私自拿出3部对讲机分发给杨某等人,一伙人特意穿上统一的蓝色衬衫,佩戴统一的胸卡。为了掩人耳目,杨某还对两辆面包车的牌照进行了遮盖。
到达现场后,一伙人发现正在进行非法烟草收购的陆某,杨某等人马上冲上前去以查处非法销售香烟为名,将陆某刚收购的数百条香烟全部搬上面包车。此后,一行人又在张某的授意下,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将丁某刚收购的数百条香烟也搬上了面包车。行骗得手后,一伙人迅速逃离现场,并将骗得的香烟藏匿于杨某位于宝山区的住处。
据陆某事后回忆,当天他共收购了中华、南京、利群等香烟数百条,交易完成没多久,4名身穿统一蓝色衬衫的男子以查处非法销售香烟的名义将这些香烟全部拿走。 “他们中有1人拿出一本证件在我面前晃了一下,自称是‘市经侦’的,我也就没多想。 ”陆某说。
5天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先后找到两名参与行骗的人员。由于担心事情暴露,张某赶紧通过补登记的方式将香烟存入烟草分局仓库,并联系陆某,要求其到烟草分局按正规流程接受处理。本想就此可以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但警察还是找上了门。 6月20日,张某被刑事拘留。 8月31日,杨某投案。经估价鉴定,这批香烟共1253条,价值26.78万元。不久前,黄浦区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张某和杨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和杨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价值26万余元,情节严重,均构成招摇撞骗罪。两人系共同犯罪,应共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予追缴。(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汤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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