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食品禁止生产经营 上海市食安办公开征求意见
2013年01月28日 16:22 来源:新民晚报 陈杰
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至1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食品有: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以及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死的贝壳类水产品;禁止商场、超市、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经营一矾海蜇、二矾海蜇;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和咸蟹;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以及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禁止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加工制售的食品。(记者 陈杰)
(责任编辑:张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