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牵狗就餐 男顾客劝阻不成动手伤人
2013年02月20日 09:21 来源:北京晨报 何欣
老太牵狗就餐男子劝阻不成伤人
老人马某牵狗进入快餐厅,男顾客进行劝阻反遭辱骂,怒而动手伤人,许某近日以故意伤害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拘役四个半月。
2012年9月的一天,许某在苹果园附近某快餐厅给儿子买早餐,恰遇马某将宠物狗带入餐厅,许某见状对其进行劝阻,谁知马某竟然张口便骂他,双方继而发生口角、拉扯。许某一怒之下用拳头击打马某面部,将其击倒,致马某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偏重)。案发后许某离开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许某与马某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许某一次性赔偿了马某的各项经济损失,马某也对许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未采取正确方法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偏重)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许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鉴于本案被害人马某具有一定过错,许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再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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