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
商务部日前就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保障当前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保障市场供应,繁荣城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产销衔接和商品调运。结合两节消费特点,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拓宽货源渠道,组织适销对路商品,切实保障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肉类、食糖、蔬菜等地方储备商品管理,摸清储备底数,适时组织投放。建立牛羊肉地方储备的地区,要兼顾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加大以牛羊肉为主要肉食的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储备投放力度。少数民族地区还要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积极组织落实清真食品、边销茶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北方各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蔬菜收储与投放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超市、餐饮等生产经营一线,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引导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丰富服务品种和服务形式,满足节日期间消费者对生活服务的需求。2014年1月28日至2月6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6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春节黄金周前六天(1月31日至2月5日)销售数据。各地要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并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于2月6日中午12点前将本地春节市场销售情况、主要特点、消费热点等报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要结合节日期间市场供求、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将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和保供措施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稳定市场预期。
(责任编辑:佟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