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起生产年夜饭套餐须申报
■申报内容:原料来源、加工过程、供应方式及数量、产品质量标准等■申报对象:供应节日食品礼盒(篮)和年夜饭套餐的生产加工企业等2014年1月14日 A13:A13-爱上海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陈里予
在饭店吃年夜饭或购买半成品礼盒的市民越来越多/晨报记者 殷立勤
还有几周就是春节了。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本市首次对节日期间生产经营节日食品礼包 (盒)、半成品套餐实施食品安全申报制度,申报内容包括原料来源、加工过程、供应方式及数量、产品质量标准以及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等。
昨天,上海市食药监局公布了申报细则,从明天开始供应节日食品礼盒(篮)和年夜饭套餐的生产加工企业及直接向消费者供应上述产品的餐饮单位、承担一次性消费10桌以上(含10桌)的餐饮单位、农村自办酒席户都被纳入申报管理对象。
生产供应前10天应申报
昨天,记者在最新出炉的这份《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大型宴席套餐礼盒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上看到,申报企业主体应当在生产供应起始日期前10天向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报。
本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会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特别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宣传节日申报管理要求,主动向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申报表,并在接到申报后做好登记,加强对申报企业的监督与指导。
记者发现,此次要求申报的内容非常详细具体。其中,在节日食品生产供应申报表上,供应节日食品礼盒、年夜饭套餐的生产加工企业或餐饮单位要填报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生产加工/餐饮)、地址、联系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如果节日食品礼盒属于委托加工的要写明委托加工企业名称。除此以外,还要写明半成品套餐和节日食品礼盒的贮存情况,计划生产供应的起止时间以及预估供应总数。
而承担一次性消费10桌以上的餐饮单位特别要申报订单数、预计单餐供应最高峰桌数、预计出现最高峰供应的日期。另外,农村自办酒席户要填报主办单位或个人姓名、办酒时间和地址、办酒原因、联系电话、规模(总桌次数)和天数。
大型餐饮等被重点监督
年夜饭套餐一般在小年夜以及前一天供应,为了保证食用安全一般提前几天才会准备。不过,有餐饮企业坦言,受八项规定的影响,今年外卖套餐预订大大不如前几年,大多是市民家庭零星预订,成百上千份的团体预订很少。据悉,一些知名的品牌饭店在中央厨房生产加工半成品套餐以后已经按预订量配送到各个门店。
年夜饭除了好吃美味,食用安全是最关键的。黄浦区食药监所的40多名检查人员这几天奔波在各个饭店里。“黄浦区大中型饭店有五六百家。”黄浦区食药监所所长武海刚告诉记者,过年前食监人员也进入了一年中最辛苦的时候,过年前争取每个大中型饭店都检查两三次,而承担一次性消费10桌以上的饭店成了重中之重,“突然集中增大的需求,会让一些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如何督促饭店在春节中保质保量?卫生设施、加工过程、个人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监人员都要把关。武海刚透露,会重点检查餐饮业是否经营违禁食品、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食品加工经营操作卫生状况、餐饮单位的食品添加剂验证索票、台账登记、包装标签、保存食用及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管理等环节。
另外,冷菜和熟食必须“一市一烧”,改刀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节日期间食品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5℃。
监管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
全新露面的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已经全面进入食品安全严控时期,对食品安全流通的全部环节实行全面监督,严禁食品生产过程中不规范问题的出现。
在食品安全环节,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重点监管节令食品消费量大、安全风险高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炒货、肉制品、乳制品、冷冻米面制品、火锅调料、小麦粉等,并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菜市场、食品展销会、冷库等为重点监管场所。在检查过程中,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查证验货等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过期、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下架食品再次进入食品市场。
与此同时,节令期间也是保健食品销售的旺季,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卖场、保健食品专柜等主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产品购销台账,核查待销保健食品的索证情况,保健食品的标签及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查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
此外,在餐饮服务环节,大型餐饮单位、旅游团餐供应单位以及农村地区被列为重点监督单位,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严惩
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确保新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即日起至2月28日本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的过渡期间,市食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牵头,市农委、质监、工商和出入境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活动,对节日重点食品、重点企业进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执法活动将分为元旦集中检查、全面检查 (1月2日至1月29日)、春节巡查 (1月30日至2月6日)、巩固提高(2月7日至2月28日)四个阶段。
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跟踪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严惩;对触犯刑法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记者 陈里予)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