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做冷鲜肉经营生意的双汇加盟商王女士向本报反映,为她的加盟店配送冷鲜肉的货车没有冷库。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配送冷鲜肉的车没有冷库,有时候送来的肉不想要,但是没办法还是得留下。
在双汇集团的网站上记者看到,其对冷鲜肉的宣传为:为让消费者尽快吃上双汇放心肉,双汇集团引进了先进的全封闭式对接平台,并采用专门的制冷运输车,确保冷鲜肉在装卸车时冷链不间断,真正实现“冷链生产、冷链配送、冷链销售”的全程冷链。“送货的车不带冷库,有时候送来的肉都有异味。”王女士说,一般冷鲜肉的保质期是3天左右,有几次她收到肉后一看标签,生产日期都是3天前的。“有一次生产日期是4天前的,一拿下来就有味儿,送货的说‘反正都有点肉味’,是公司派送的不要不行。”她说。
“还有一次,他给我送了4斤肥肉馅。”王女士说,她给代理商打电话说不要,经销代理说,这是厂里剩的,一个店送两公斤,不要不行。”
记者在双汇的网站上看到,有一个栏目是专门介绍如何购买合格冷鲜肉,其中有一条就是“嗅”:闻肉的气味,无腥臭味,气味较纯正的肉,则为合格的冷鲜肉;略有氨气味或酸味的肉,则为不合格的冷鲜肉;有刺鼻腥臭味的肉,则为变质肉。“按照双汇这个鉴别方法,他们给我供的就是变质的肉。”王女士说。
根据王女士反映的情况,22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位于历城区的加盟店了解双汇冷鲜肉的配送情况。记者调查发现,配送冷鲜肉的货车内四壁光滑并没有看到出风口和制冷设备,且配送到加盟店的冷鲜肉也没有生产日期。
上午9点30分左右,双汇冷鲜肉的配送车驶进了王女士的小区。之前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冷藏车的车厢前部都有明显的制冷机组。记者看到,这辆配送车的车厢前部没有制冷机组。
车停下后,记者走到车厢前,一股腥臭味扑面而来,车厢内并没有凉意。记者看到,一个个盛放冷鲜肉的塑料筐子摆在车厢里,车厢内四壁光滑,并没有空调出风口。
上午10点半左右,室外的温度已达到了摄氏20多度,记者把半个身子探进车厢里,感觉车厢里的温度比外面还要高。“他这个就是普通的小货车,不带冷库。”王女士说,就是这辆普通厢货车一直给她的加盟店配送冷鲜肉。
送货员告诉记者,他一天要为十几家加盟商配送冷鲜肉,“仓库在姚家,最远要给章丘的加盟商送。”“一般我们2点多去仓库提货,4点半左右出发。”送货员告诉记者,王女士的加盟店是他送货的最后一站。
从4点半到9点半,冷鲜肉已经在没有冷库的运输车上呆了5个小时。“现在天凉快点了还好,天热的时候肉很容易就臭了。”王女士说。
在送货员配送的冷鲜肉上,记者看到有几个检疫检验的蓝色印章,但并没有发现生产日期的标签。“生产日期的标签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王女士告诉记者。“这次怎么没有生产日期?”王女士问送货员。“没有,这批货都没有生产日期。”送货员说。
加盟双汇做冷鲜肉生意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冷鲜肉加盟店还经常遇到强行派送的情况。“7月份的时候,强行派给我10公斤冻肉。我一看生产日期是去年10月的,装肉的箱子我还留着呢。”王女士说,冷鲜肉跟冷冻肉是有本质区别的,肉冻过之后在颜色、口感等方面跟冷鲜肉差别很大。
在王女士提供的7月26日的供货单上,记者看到提货仓库为鲜库;在备注一栏中写道:去皮大五花10kg×18.1(无返利);在下方并没有收货人的签字,只写了:货已送。“当时我一看是冻肉,就说不要,就没签字。他们说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自己写上‘货已送’,扔下肉就走了。”王女士说。
遭遇到强行派送冷冻肉的不只王女士一家加盟店,还有几家双汇加盟商都表示,也遇到过强行派送的冻肉。“这种事经常遇到,给你送来的肉不臭就是幸运的了。”其中一位加盟商表示。
王女士告诉记者,公司还会定时发一些冻肉的促销通知,鼓励加盟商购买。在王女士的手机上记者看到了一条促销短信:冻猪带肉前腿骨(10kg)13.2;冻猪肝(10kg)8.4;冻猪无颈前排(10kg)20.2,以上冻品价格7月6日开始执行。“我们的货款都提前打到公司了,送过来的肉也只能留下。”王女士说,没办法,他们只能把这些肉处理一下继续卖,“肉的利润很低,一般就10%至11%,如果你卖100块钱的肉,瞎10块钱的肉,就赔了。没办法,这些肉都得卖。”
对于加盟商质疑配送冷鲜肉的货车没有冷库一事,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表示,从工厂到代理商是冷链运输,加盟商的货物是由代理商配送,这个跟双汇没关系。“全程冷链是到代理商这儿,我们批发给代理商的过程都是按规定执行,从代理商到加盟商不归我们管了。”刘金涛说,加盟商是独立组织,并非双汇人员,跟双汇只是合作关系。“甚至有的加盟商跟代理商关系好的,开着三轮车、摩托车拿点儿肉就回来了,有这种情况。”刘金涛说。“加盟商、代理商之间距离很短的,我们要求最好冷链运输。如果短时间内运输能保证不变质送到加盟商那儿也可以。”刘金涛说。
工商部门人士表示,双汇这种宣传与实际不符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宣传的是冷鲜肉冷链生产、冷链配送、冷链销售全程冷链。而在实际运作中,配送冷鲜肉的车并没有冷库。“从广告法的角度看这是宣传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强行派送冷冻肉的行为,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若事情属实,这种行为涉嫌强制交易。该人士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强制交易行为主要的7种情形中就有一条: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若强行派送行为属实就符合这一条,就涉嫌强制交易。”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