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激励企业少排污快转型
原标题:环保税激励企业少排污快转型
2018年,山西省太原市共有690户环保税纳税人申报入库税款9222万元,减免税款 6229.9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太原市税务部门与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沟通,精准对接,增设申报专窗、绿色通道等,全力推进环保税的申报征缴工作。
太原市通过环保税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效应开始显现。
税目税额简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万事开头难。一年来,为确保“费改税”平稳转换,太原市税务部门与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沟通,精准对接,全力推进环保税的申报征缴工作。尤其是为充分保障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纳税申报的平稳有序,太原市各办税服务大厅普遍增设了环境保护税申报专窗、绿色通道,并针对纳税人举办了数期培训班,确保有序受理纳税人的申报。
去年4月1日,原太原市清徐县地税局率先开出税额为101214.79元的全省第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标志着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费正式退出太原历史舞台,绿色税收在太原市正式实施开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费改税”前,噪声排污费征缴范围包括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城市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而“费改税”后,取消了“建筑施工噪声”二级税目及税额标准,只对工业噪声征收环保税,而且简化了工业噪声税额累进档次,由原来的按每分贝累进改为按每3分贝累进,且各档适用税额依原排污费标准从低确定。另外,“固体废物”税目中,取消了“冶炼渣、粉煤灰、炉渣”二级税目等。
“这些人性化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税费负担。”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负责人表示。
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据太原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刚刚过去的2018年,太原市共有690户环保税纳税人申报入库税款9222万元,减免税款 6229.91万元。通过对全市环保税收入分析,对已申报企业数据和历史排污费征收数据进行筛查比对,特别是对重点企业、典型企业、排污大户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总体来看,全市绿色税制促进绿色发展的效应开始显现。
太原同舟能源有限公司是目前太原市唯一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是全国首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单位,日处理生活垃圾1300吨,占全市日产生活垃圾总量的25%。
近年来,太原同舟能源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对垃圾焚烧锅炉进行环保提升改造,加装了污染物环保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太原同舟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广告诉记者,由于污染减排成效显著,2018年太原市税务局减免了企业全部大气污染排放的税收,减免金额34.91万元。
正向减排激励机制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环保税确立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和“高危多征、低危少征”的原则,许多企业负责人坦言,这意味着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征税,排放越多,征税越多,在法律效力和征管机制上将更加严格,有利于提高排污企业环保意识,形成了促进企业优化设施、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以环保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清徐县是一个工业大县,其境内聚集了美锦、梗阳、亚鑫、迎宪等大型焦化企业。按照山西省环保有关要求,焦化行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必须在2019年10月1日前达到国家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作为清徐县境内的龙头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绿色责任,2018年累计投资1.01亿元,对企业环保设施全面进行提标和改造。
“去年9月底,我们就完成了提标改造任务,提前一年实现了省里提出的焦化行业特别排放限制标准要求。”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说,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缴纳环保税95.66万元,同比降低126.14%,为企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全市焦化企业提标改造做出了表率。(记者高岗栓)
(责任编辑: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