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年投逾23亿元防治水污染:现“水清岸绿”美景
中新网兰州12月1日电 (记者 冯志军)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牛耘1日表示,“十三五”(2016年)以来,甘肃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56亿元,专项用于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渭河、大夏河、洮河、马莲河、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1日在兰州举行2020年第7次例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通过以上工程治理,甘肃于2019年提前完成了“十三五”国家下达的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有效地促进了该省水环境质量改善。
作为国家生态环境屏障区和长江黄河源头区,甘肃省位于黄河、长江上游,是两大“母亲河”的重要水资源补给区,境内主要有黄河、长江、内陆河3大流域,包括黄河干流、洮河、渭河、泾河、嘉陵江、白龙江、疏勒河、黑河、石羊河9大水系。
牛耘介绍说,五年来,甘肃聚焦民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抓好关键流域、区域环境整治,夯实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有序推进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
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甘肃在全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中,连续取得良好、优秀等次,位于全国前列。今年前10个月,全省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高于国家平均水质优良比例约17个百分点。
牛耘说,五年来,甘肃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码头等重点领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如:重点督促全省沿江河湖库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93%以上,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了12个、31个百分点;去年底已超额完成268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严格保护饮水安全”是甘肃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五年来组织各市州完成12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99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工作。督促各地加快推动第二(备用)水源地建设,定期开展地级、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同时,甘肃还组织各市州通过排查,建立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清单,督促指导各市州不断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努力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截至目前,甘肃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8条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完)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