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水利部通报河湖“清四乱”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记者余璐)将洞庭湖水域侵占为“私人湖泊”;打着湿地公园、风雨廊桥等旗号,在河湖内开发建设房屋;酒吧、餐厅在秦淮河大堤“肚子”里营业……2018年以来,水利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一大批长期以来侵占破坏河湖的“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19日,水利部召开河湖“清四乱”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水利部公布的河湖“清四乱”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湖南省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案、河南省郑州市“法莉兰童话王国”违建案、江苏省南京市侵占秦淮河大堤建餐厅案、山东省徒骇河滩地违规建设光伏电站案、湖南省官山风雨廊桥违规建房案、黑龙江省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案、河北省潮河滦平段违法建设项目案、河南省鲁山县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案、河北省大沙河许可采区非法采砂案、湖北省随县“全民采砂”案等10个案例。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陈大勇在会上表示,根据“清四乱”情况,此次水利部收集甄选了10个具有典型意义、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例公开向社会发布,旨在以案促改,以案释法,发挥案例的规范指导、警示震慑、舆论引导作用。
公布的10个案例有哪些特点?陈大勇指出,一是问题规模大,性质严重。比如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案非法圈占湖区近3万亩,法莉兰童话王国案侵占黄河滩地400多亩,呼兰河口湿地公园案违建房屋面积高达9.4万平方米,秦淮河违建餐厅案房屋直接侵占破坏Ⅰ级堤防,严重威胁防洪安全。
“二是侵占破坏河湖问题出现新的类型。”陈大勇谈到,近年来,一些地方打着湿地公园、风雨廊桥等旗号,以生态修复、民族文化传承的名义,在河湖内开发建设房屋、大搞景观工程,以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有的甚至大肆谋取商业利益,让本属于老百姓共有共享的公共空间变成了局部人获利的“私地”,比如呼兰河口湿地公园案、官山风雨廊桥案等。有的地方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比如鲁山非法采砂案,乱采乱挖导致河道“满目疮痍、河不像河”;有的地方和企业片面追求太阳能发电发展速度,无视水法律法规,忽视河湖保护,违法违规将光伏电站建在河道、湖泊滩地和水库库区,对河道行洪和生态安全造成很大影响,比如徒骇河滩地违规建设光伏电站案。
“三是有的违建项目‘五证俱全’,反映出一些地方强化河湖保护工作还不到位。比如潮河滦平段违法建设别墅案,早在2015年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拆除,但建设单位仅缴纳了罚款,房屋一直未拆除。这反映出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区域发展,违规、越权审批建设项目,监管失责缺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陈大勇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2020年水利部开通了12314监督举报电话,目前已受理群众举报河湖问题129件。下一步,水利部将继续发挥12314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坚决扫除侵占破坏河湖的违法违规问题,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