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和文化遗产 擦亮千年运河“金名片”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李雯
河北省沧州市是京杭大运河流经里程最长的城市,蕴含丰富的地理和人文特色。大运河在沧州境内流经8个县(市、区),是沧州的母亲河、民心河、幸福河。
近年来,沧州检察机关始终把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作为重要职责使命,围绕大运河公益保护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大运河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努力擦亮千年运河“金名片”,绘就一幅“检察蓝”与河畅岸绿、水清民乐、景美文兴交相辉映的履职画卷。如今,运河两岸文化璀璨,沿线城镇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安居乐业,大运河已成为沧州最具魅力的生态名片和文化印记。
“今年是大运河申遗成功10周年,一直以来,我们扎实推进大运河公益保护,不断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彰显检察作为,以坚定的检察履职让千年古运河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杜运彩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加强内外协作构筑法治屏障
建立协同保护机制,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高法律监督效能的重要举措,沧州市检察院坚持在健全内外协作中构筑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法治屏障。
对内与民事、行政、案管等部门建立横向协作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导沿运河8县(市、区)检察院建立京杭大运河(沧州段)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与省内沿运河四市建立京杭大运河(河北段)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指导东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建立冀鲁两省三市八县区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
对外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聚力攻坚,与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办公室共同出台协作机制。指导泊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当地行政部门建立大运河生态资源保护和文化带建设协作机制。在全省首创设立驻河(湖)长办检察联络室,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治水护林新模式。
2024年不仅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10周年,也是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0周年。河水汤汤,如今大运河所讲述的故事中,也有京津冀检察机关同向发力携手共护的身影。
2023年11月,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签署《关于建立大运河(京津冀段)综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检察机关跨区域协同履职推动大运河系统治理;2024年9月,京津冀鲁四省市九地检察机关齐聚,共商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服务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大计。
坚持保护优先生态综合治理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一定积极配合补植复绿工作,把树种回来。”任某说。
此前,任某等人在没有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运河沿岸59棵榆树。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依法提出补植复绿的生态修复方式,尽可能降低对大运河沿岸生态环境的损害。
绿色是大运河的底色。近年来,沧州检察机关持续推进运河沿线生态综合治理,注重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凸显大运河沧州段原生风貌,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长廊。
运河区检察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督促整改8000立方米的裸露土方,推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见真章;东光县检察院通过向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倒栽树木2500余棵,有效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及河道安全;泊头市检察院聚焦大运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对大运河沿岸烧烤摊点脏乱差且污染大气环境问题进行监督,守护秀美运河。
通过持续亮招,沧州检察机关用行动交出完美答卷。全市检察机关秉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持续推动大运河河道治理管护和生态环境修复,5年来,共办理相关案件75件,督促相关部门拆除违建27200平方米,清除垃圾4127吨,治理周边环境42200平方米,助力实现大运河河畅、水清、岸绿。
加强文物保护推动文化传承
谢家坝位于东光县连镇镇,系灰土加糯米浆逐层夯筑而成,是南运河河北段仅存的两处夯土坝之一,也是沧州段运河唯一一处世界文化遗产点。谢家坝如今处处如画、步步皆景的背后,是沧州检察机关通力保护的结果。
2021年3月,沧州市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称,谢家坝未设立文物保护标识,坝体出现多处裂缝,坝底杂草丛生,面临被破坏的严重威胁。对此,该院通过“听证会+审前磋商”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谢家坝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
澜阳书院位于大运河沿岸,始建于清康熙年间,为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书院本体年久失修,多处漏雨,且与一小学共用大院,不利于文物保护,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书院的抢救性保护。同时,协助争取文物保护资金287万元,用于书院修缮。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省级文保单位清真北大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召开专项协调会,督促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监管;青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对马厂炮台、青县铁路给水所、胡白庄夯土坝等开展修缮,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让运河文化遗产“活”起来……从现场踏查、问题核查,到举行听证会、监督修复,沧州检察机关始终奋战在文物保护一线。
相较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多体现在技艺与文化的传承中。近年来,沧州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在保护非遗产品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大力度,为非遗文化、非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让优秀的历史文化更加夺目光彩。
回应群众期盼守护民生福祉
沧州因运河而生,因运河而兴。沧州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以多领域监督办案回应群众所期所盼,以实实在在的公益保护成效推动“幸福运河、幸福沧州”建设。
沧州市检察院在大运河公园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宣讲、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运河公益保护工作。同时,沧州大运河沿线检察机关以“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食药领域专项监督为契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为健康沧州保驾护航。
青县是有机果蔬种植大县,现代农业发展突飞猛进,是名副其实的京津“菜篮子”。此前,青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部分耕地、大棚附近存在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对此,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沧县素以“黄金赌城娱乐金丝小枣之乡”美誉闻名中外,红枣干果加工产业已成为富民兴县的支柱产业。前不久,沧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红枣干果商品存在无证生产、食品保鲜保质相关材料不合格、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等食品安全问题。随后,该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多部门联合开展红枣干果产业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运河区检察院推动南川老街、百狮园等公共场所高标准建设母婴室,健全母婴室运行管理制度;东光县检察院明确外卖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守护百姓网络餐饮安全;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对乡村小作坊小餐饮没有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进行监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如今的大运河,生态与人文竞秀,一泓清水绘就了千年狮城的生态底色。沧州检察机关将继续为沧州大运河“保驾护航”,共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护秀美燕赵山海。
(责任编辑: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