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责任担当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从当年6月起,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开展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至今,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发挥各自特色优势,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主党派中央结合民主监督情况和调研情况提交相关提案,继续为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鼓与呼。
在前期调研中,民盟中央调研组了解到,目前已建立多个省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未综合考虑流域的不同区间以及不同地区面临的不同任务与压力,共同断面的水质、水量只是局部结果,补偿标准未能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多种要素,不尽科学。
就此问题,民盟中央认为,全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的补偿机制应遵循“谁破坏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让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大的省(区、市)获取更多的生态补偿基金,更好地发挥生态补偿机制对长江大保护的正向激励作用。
早在启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之初,致公党中央就制定了《致公党中央对口安徽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1-2025年)》,形成了“充分调研,信息共享,实时监测,发挥优势”的新举措。过去一年,致公党中央通过对口安徽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也了解到更加翔实的情况。
围绕深化生态补偿机制这一问题,致公党中央建议,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明确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牵头部门,推动长江流域管理体制从“条块分割”到“统筹协调”的重大变革,统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皖浙赣共同打造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建立统一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生态产品省级互认。
(责任编辑:魏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