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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可能叫停运营商资费网内网外差别定价

2004年07月09日 13:04
朱伟

  移动通信运营商对网内网外通话实行差别定价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尽管现行的法规对此没有明确限制,但它却始终受到广大用户及相关企业的强烈质疑。信产部昨天在京举行地方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会议,对“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有迹象显示,日益蔓延的差别定价现象正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对其实施更严格的监管也许只是时间问题,主管部门甚至可能对此硬性叫停。

  “疑似”不正当竞争

  据悉,各地通信管理局负责人此次赴京前,被要求向所在地电信运营商征求各自对网内网外差别定价的意见。

  业内人士透露,信产部瞄牢“差别定价”其实早有预兆。大约两周前,国家发改委及信产部联合向国内六大电信运营商发出有关文件,文件称近期对电信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重点将集中在7个方面,包括: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取低于成本的资费行为;回收竞争对手终端设备;利用不合理的差别定价进行不正当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未按《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未实行明码标价;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其它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等。

  意在拖垮竞争对手

  为同等条件的用户提供相同的服务,却收取不同的资费。业内人士指出,从表面看,差别定价是对网内用户的优惠,但实际上它暗藏“杀手”,是一种精心包装的限制竞争行为。南方某省一主导运营商高层今年初曾公开表示,就是要用“差别定价”手段,在两年内拖垮竞争对手。

  行业分析人士认为,由于规模经济的特性,电信网吸引的用户量越多,竞争优势越明显,因此各家运营商都千方百计扩大自己的用户群。但在目前国内市场力量不均衡的格局下,主导运营商基于其优势地位,有可能通过差别定价的方法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从而形成“一边倒”、“滚雪球”的效应。而对处于劣势的非主导运营商来讲,这种差别定价的手段具有不能效仿的特性,因而不能采取同样的手段回应。为了争夺用户、获得生存空间,处于劣势的运营商只好通过更低的资费来吸引用户入网,从而引发一轮接一轮的价格战。

  不能滥用市场力量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进行差别定价,也是不少海外运营商的做法。电信运营商网内网外差别定价,原则上是可以的。除非歧视消费者,在境外,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商的差别定价并不干涉。

  上海市电信用户委员会副主席、同济大学汪洪涛教授认为,监管部门应提倡企业的良性竞争。判断“差别定价”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关键要看企业是否滥用市场力量,也就是杜绝各种依附或借助公共权利部门、依靠政府力量集聚市场能量,然后再反过来压制其它后起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平等竞争。企业的良性竞争,应该有助于双方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各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有助于消费者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差别定价

  电信资费网内网外差别定价一般出现在不同电信网络之间,目前主要体现在手机资费的优惠套餐中。以上海移动“动感地带”的资费促销价为例,网内用户每分钟0.15元,但同一时段网外通话为每分钟0.30元。按照这样的设计,用户想真正享受到优惠,必须多和同网的手机用户通话。据统计,目前手机用户通话量如按来话去话各占一半计算,49%是固话,34%为移动,17%为联通。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