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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要为码号资源买单 收费细则即将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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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09日 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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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消息显示,酝酿多年的码号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已获批,具体细则即将公布。届时,各大运营商将从自己的营业收入中向信息产业部缴纳一定的码号费用。在业界关心运营商是否会把码号资源使用费转嫁给消费者时,一位参与过细则讨论的信息产业部专家向记者表示,将会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不会为码号资源使用费买单。
码号资源有偿使用
码号资源是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简称,特指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资源和网络编号资源。目前,码号资源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网码号、移动通信网码号、数据通信网码号以及信令点编码等。比如,人们日常所使用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就属于码号资源。
据悉,收费标准将按照码号业务及地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对西部贫困地区将采取半价收费措施等。并将可能以月为时间段进行征收。所有费用将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征收,然后交给国家财政部统一分配使用。
信息产业部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码号资源有偿使用是一种合理的现象,码号拥有稀缺性和排他性,为了避免码号沉淀,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收取使用费是有法有据的。
运营商的三种对策
业内普遍认为,电信网码号在竞争环境中已经成为越来越紧缺的国家资源,有偿使用码号资源已经是大势所趋。据记者了解,在国外,政府收取码号资源占用费也是一种常见的作法。黄金赌城香港地区也实行了码号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
然而,习惯了享受免费的运营商是否能接受空降的码号资源使用费?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有关收费的话题已经讨论了几年,在去年推出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只是没有出台细则。此次正式推出并不是一个突发事件。
不过,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运营商对于收取使用费依然存在突发感。一位运营商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对于运营商而言,面对码号资源的有偿使用费,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以调整月租费的形式变相的把这笔费用分摊到消费者头上;运营商和消费者共同来承担;在政府的明确规定下,运营商通过降低成本来自行消化这笔费用。
消费者不应该为其买单
一位曾经参与过码号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讨论的信息产业部专家向记者表示,任何把码号资源使用费分摊到消费者头上的事情都是站不住脚的,消费者不应该为其买单。该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制度上将会有细则明确规定运营商来承担这笔费用而不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同时,该专家表示,运营商也不必太担心这笔费用,它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演义。据透露,对于七八位以上的普通号码,如电话号码将收取的使用费十分的低廉;而对于三四位的号码相对高一点,不过完全在运营商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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