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服务成湖北12315平台投诉新热点
1月5日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元旦期间,该省12315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56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湖北12315大数据系统监测显示,这是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在历年节假日消费投诉排名中占据的最高位。
刚刚过去的2020年,受疫情影响,人们居家时间增多,更多的人选择通过在线教育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学校停课、寒暑假时间延长等因素,也促使家长们纷纷为孩子报名线上课程,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教育培训服务持续升温,随之而来的投诉也相应增多。
据介绍,2020年,湖北省12315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4339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3.78%,同比激增274.19%,位居服务投诉前列。
从投诉类别来看,初等教育服务投诉2175件、中等教育服务403件、高等教育服务4113件、技能培训服务7648件。这意味着成人教育培训服务被投诉的数量要高于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服务。
从投诉问题性质来看,合同类投诉占比最高(6937件、占48.38%),其次是售后服务类投诉(2566件、占17.90%),排在第三的是广告和虚假宣传类投诉(1149件、占8.01%)。
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课程退费难、不履行合同和承诺、虚假宣传、实际教学水平和宣传的相差悬殊、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无办学资质等。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大数据分析平台显示,2020年,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中涉及诱导办理贷款的投诉有1066件。部分培训机构诱导消费者办理培训贷,消费者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套路贷”,即使提前中止培训仍要承担高额贷款。由于培训课程一般周期长、费用高,消费者往往需要一次性缴付高额培训费,属于预付式消费行为,而教育培训机构“跑路”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消费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随着寒假和春节临近,教育培训又将迎来高峰期。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注意”:注意查看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注意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对培训机构打出的“名校名师”“包过”“不通过全额退款”“高效速成班”等旗号,应当理性看待;注意谨慎签订合同,对培训课程的授课时间、授课方式、授课内容、费用、退费条款等要详细了解,并妥善留存合同及缴费凭证;注意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要避免一次性高额投入,并要仔细查看分期付款合同,谨防开通“培训贷”。如遇权益受损,消费者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12315投诉。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