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发布消费维权案例:花近10万元做美容 脸没“逆龄”商家却跑了
3月14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案例,并组织法律专家对案例进行点评,作出消费提醒。以下为部分重点案例——
高价体验美容抗衰
店铺人去楼空
消费者郑女士向广州市消委会求助称,2021年7月底,她在广州诺颜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做美容时,相熟的美容师向其推荐名为“逆龄女神”的全脸抗衰项目,并声称店里现在“亏本让利”,只需缴费498元即可体验。在她体验时,美容师宣称“7-15天面部开始提升效果,6个月后可年轻5岁以上,且5年内不反弹”,最终,她又补交了89800元。体验后,郑女士觉得面容无任何变化,随即要求退款。此时,郑女士发现店铺人去楼空。目前,广州市消委会建议郑女士寻求其他法律途径继续维权。
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行业“潜规则”营销套路,商家在诱导消费者过程中已“设计”好每个环节。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特别是美容行业。
买房被忽悠“会员价”
竟高过正常售价
2021年5月,消费者朱女士看中了一新楼盘,销售人员向她介绍开发商推出的“会员”特别福利:交纳一定数额费用成为“会员”,可以享受优先选房、锁定价格、价格打折等福利,就是所谓的“锁盘锁价”,等到楼盘正式预售,会员费直接转为房屋预付款。最终,销售人员确定了她购房的“折后价”。
让朱女士没想到的是,新楼售价比“打折价”还要低。朱女士觉得被骗,向消委会咨询。经调解,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朱女士收回全部退款。
点评 根据相关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诚意金、订金、定金等费用。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开发商提供的所谓“优惠”。
羊城晚报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穗消宣
(责任编辑:王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