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品产地玩文字游戏也是欺诈消费者
中秋节前夕,“疯狂小杨哥”在直播间宣传售卖的“香港高端月饼”被曝在香港没有线下售卖点,且产地并非香港,其虽在香港注册了相关商标,但在香港无实体门店,实际运营方为广州公司。9月17日,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立案调查。(据9月17日《新京报》报道)
在粉丝众多的直播间大肆宣传的“香港高端月饼”,却被曝在香港并无线下销售点,产地也非香港,而是在内地生产销售。如此玩文字游戏,模糊字眼的花样手法,显然已经对消费者构成了误导和欺诈。
按照正常人的认知和理解,所谓的“香港高端月饼”必然是香港品牌,并且是在香港生产和销售的月饼。殊不知,其只是注册地在香港而已,生产地和销售地与香港毫不搭边。而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构成虚假广告。
一个众所周知的情况是,原产地对品牌价值的提升具有加成作用。譬如某些领域里的黄金赌城娱乐制造,本身就是一种质量和信誉的保证;某些产地的“土特产品”,如五常大米、阳澄湖大闸蟹饼等,都会让消费者格外青睐,并愿意付出较为昂贵的对价。因而,在商品产地方面玩文字游戏,故意模糊事实,自然会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和欺诈经营。
众所周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商品在哪里注册未必非得在哪里生产销售,只要如实标注产地、销售地等事关消费者知情权的事项即可。譬如,很多知名的外国品牌,其在国内有生产线,在国外也有生产线,但不同生产线的产品定价大有差别,原装进口产品往往比普通产品贵很多。对此,只要商家在宣传推广时并无刻意隐瞒或存心误导,让消费者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选择,根本不会引发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
反观“疯狂小杨哥”在直播间宣传售卖的“香港高端月饼”,这些影响力很大的主播根本没有在直播间以显著方式提醒过该商品并非香港产品,而是内地产品。这种刻意模糊字眼、隐瞒产地等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妥妥地构成了虚假广告和欺诈经营,面临着罚款、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责任和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责任。
互联网经济下,直播带货成为经营者营利、消费者购物的重要渠道。但主播及其背后的运营团队理应做到诚实守信,对消费者权益和自身名誉负责,不能在金钱和利益面前突破底线、肆意欺诈误导消费者。相关运营团队应在推荐代言前尽到必要的审核把关义务,将不良产品拒之门外,并在直播间推荐时尽到充分的提示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相关监管部门更要积极作为,让这种毫无诚信的不良行为没有市场。(史洪举)
(责任编辑: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