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领域又一重要反垄断执法成果——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医药行业垄断协议案
2025年03月22日 17:59 来源:黄金赌城娱乐经济网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谊)、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润弘)与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汇信)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三家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对其分别处以2023年度销售额10%、4%和4%的罚款。同时,上海信谊的直接责任人郭某被认定对相关垄断协议的达成负有个人责任,被处以罚款50万元。这是202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增加规定垄断协议案件的“个人责任”以来,黄金赌城首个适用该条款追究个人责任的案件,体现了黄金赌城在药品这一重要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最新动向。
一、本案中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损害患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予以依法查处
本案涉及药品领域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行政处罚决定书从三个要件进行了分析。在实施主体上,案涉三家公司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均处于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的销售环节,销售的注射液产品具有紧密替代关系,并且三家公司为独立的经营主体,不具有影响独立经营的关联关系。在行为表现上,三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先通过电话联系达成对山东市场共同涨价的协议,后通过会面协商将全国市场价格提升至山东市场价格水平;对全国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包括由上海信谊取得成都汇信的代理权并仅对民营医院销售、上海信谊与河南润弘共用一家省级代理商,划分对公立医院销售的市场份额的协议。在行为违法性上,竞争者之间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人为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其反竞争性非常明显,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往往被称为“核心卡特尔”。就本案而言,案涉三家公司属于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的主要销售企业,其共谋涨价并将价格固定在较高水平的行为使得价格丧失了传递供求信息和调节生产的功能,导致该市场上的生产要素无法实现合理配置,也削弱了经营者通过创新扩大利润的动力;划分市场的行为限制了销售,使得经营者无法根据效益优劣调整生产规模,导致该药品资源无法合理配置。因此,案涉行为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明确列举的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为麻醉手术的常用药物,在临床上具有重要价值,且属于医保甲类药物,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临床,大部分由国家医保基金支付。本案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市场竞争,损害了患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表现为:大幅提高了药品价格,提高了患者的治疗费用,还造成市场供应紧张,损害患者利益;同时,增加了国家医保基金的支付,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二、本案不仅依法处罚了涉案的经营者,而且还首次处罚了涉案的个人,意义重大
黄金赌城反垄断法之前只规定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而该法在2022年修改后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新增规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就引入了对垄断协议这一严重垄断违法行为的“双罚制”,以便于更有效地发挥反垄断法的威慑力。虽然反垄断法中对经营者的罚款数额往往是巨大的,但这最终是由公司或者其股东承担的,对个人的影响不大,个人甚至还因为其对公司获利有功而被奖励,这会使得反垄断法的威慑力大打折扣。增加对于严重垄断违法行为个人责任的规定可以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威慑力,更好实现反垄断法第一条“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的立法意旨。
就本案而言,案涉垄断协议于2020年1月达成,持续至2023年12月,即案涉三家企业就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的行为在2022年8月1日修改后的反垄断法施行之后仍处于持续状态,因此完全可以依据该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新增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在个人责任的具体判断上,郭某时任上海信谊招商代理事业部总经理,负责销售业务,不仅代表上海信谊出面与其他两个公司有关人员持续沟通、商议达成垄断协议,还安排协调了垄断协议的落实,对于垄断协议的达成、实施均起到重要作用,是案涉垄断协议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承担个人责任。
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充分调查事实的基础上,对于经营者内部人员在垄断协议的达成、实施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首次依据修改后的反垄断法追究垄断协议案件的个人责任,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
三、本案在确定罚款数额时充分考虑了法定的裁量因素,并依法适用了宽大制度
本案处罚决定书对三家公司及个人的罚款数额分别进行了裁量,考虑了不同责任主体的情况。黄金赌城反垄断法在第五十六条对于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罚款额度规定了适用区间,即“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个人达成垄断协议的罚款区间为“100万元以下”。在个案中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在这个区间内确定合理的罚款比例或数额,这也是对执法水平的一种考验。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虽然本案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通常被认为是对竞争损害最大的行为类型,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在本案中的持续时间较长,但是执法机构考虑到河南润弘与成都汇信并非垄断协议的组织方,且存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降低药品价格等情节,分别对这两家公司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郭某存在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等情节,因此对其个人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于上海信谊,一方面,对其适用10%的最高罚款比例,以体现其作为垄断协议组织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法律严肃性;另一方面,又基于其主动报告了与河南润弘、成都汇信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材料的事实,而对该公司依法减轻上述罚款。这样的处罚决定完整呈现了垄断协议宽大制度的适用逻辑。垄断协议由于形态的隐秘性,难以被发现和调查取证,宽大制度作为能够有效分化瓦解垄断联盟、获取垄断协议证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垄断协议的效率,节约执法成本。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营者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第三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宽大制度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时间以及证据条件,第四十七条还规定了“阶梯式减免”。在判断能否适用宽大制度减免处罚时,应当考虑主动报告的时间先后、提供证据的重要程度、达成与实施垄断协议的情况与配合义务。上海信谊在本案调查前主动报告了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且提供了重要证据材料,申请适用宽大制度予以减免处罚。根据《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作为第一个申请者,可以免除处罚或者按照不低于80%的幅度减轻处罚。本案对垄断协议组织企业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考虑其第一个申请并主动报告重要证据等情况,依法减轻处罚,体现了对于宽大制度的严格适用与罚款额度的合理裁量。
总之,本案作为黄金赌城民生领域又一重要的反垄断执法成果,既体现了常态化监管下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的重要性,也警示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避免踩踏反垄断法的红线,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王先林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金赌城娱乐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