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改革征求意见稿出台 一升油收1元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天18点40分发布,按照这一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燃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支出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天(5日)发布,按照这一方案,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货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时间一周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天(5日)发布,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2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建立和完善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汽、柴油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
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国家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