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万低收入家庭喜圆安居梦
2.8万户城镇低收入者搬入廉租房;4万多户企业困难职工住上经济适用房;135万农户告别危旧房……4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通过持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让140多万户低收入家庭圆了安居梦。
今年云南省又提出,3年内建成150万套保障性安居房。
8月15日,云南再传喜讯:省财政多拿12亿元,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户的补助标准从每户6000元提高到1万元;拆除重建户从6万户翻番到12万户。
让低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云南省多渠道探索保障方式,率先把这项工程覆盖到乡村以及林区、垦区、棚户区和华侨农场改造,保民生不留死角,让低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
7月9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境内发生6.0级地震。震后,左门乡干海外村二组的鲁连高望着自家仍“岿然屹立”的房子感叹:“如果不加固,肯定震倒了。”
姚安附近地区自1950年以来共发生了9次6.0级以上地震,此次地震死亡人数最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居功至伟:全县实施该项工程的拆除重建户房子经受住了“考验”。
由于地质构造特殊,云南省地震频发,以往每发生一次4级以上地震,都会或多或少地造成人员伤亡,小震也能酿大灾。
但作为欠发达的边疆民族省份,云南城乡住房困难的群众面还很大,尤其是农村,土木结构的危旧房仍随处可见。
从2007年起,云南省全面启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两年来投入10亿元,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47万户民居,让158万人获益。
在昆明市西山区廉租住房小区翠峰花园,女主人杨丽华热情地把记者邀进家门。她6年前从昆明电池厂下岗,孩子小,一家人靠丈夫打零工的收入生活。杨丽华告诉记者:“以前在城中村里租十几平方米的房子住,每月要花一百五六,而如今的花园式小区一应俱全,每月只要四五十元!”
近年来,云南省廉租房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2005年建成10万平方米,2008年达到80万平方米,而今年的建设规模将达到550万平方米。
德政、“阳光”与民心一个不能少
在云南省各地,分布着60多家工矿企业的120多片棚户区,涉及23万住户。居住在棚户区里的低收入家庭,占到了全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1/3。
棚户区是“先生产、后生活”的时代产物,面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云南省作出决定:各地各企业要在2011年内,完成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否则就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双重问责”。
与此同时,云南省主动“让利”,对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仅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就一次性减免云锡公司棚户区改造行政事业性收费700多万元。
项目实施过程中,云南省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上门服务和限时办结,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疏于管理、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问责。
德政工程要变成民心工程,必须是“阳光工程”。在廉租房分配时,云南省从最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开始排队,并采用打分而非抽签的办法,避免不公与腐败。
7月10日,云南省公布了廉租住房“先租后售”的政策:对达到规定入住期限,经济条件好转且具备一定支付能力的住户,廉租住房可定向销售。该政策一经公布,昆明市的廉租房小区幸福家园里,六成低保户就表达了购买意愿。
(责任编辑:施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