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区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治理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以安全基础管理情况、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情况、采空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防中毒窒息、火灾、事故、透水、坠罐跑车、冒顶片帮等地下矿山典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对该省范围内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和在建的地下矿山(含坑探工程)进行排查,此次排查采取企业自查与应急管理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辽宁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以矿长为组长,懂技术会管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管员、班组长为主要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针对突出薄弱环节,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强化解决生产系统及关键部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四个清单”管理,按“五落实”原则进行隐患整改。在此基础上,部分矿山完善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强化管理。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聘请专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督查,结合“三年行动”,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复工复产的地下矿山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突出许可证照、教育培训、设备检测、“双重预防”机制、淘汰落后设备、现场安全状况等方面,专项行动期间,该省共出动1151人次,聘请专家452人次,检查地下矿山企业294家,发现隐患和问题1007项,已整改939项。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组织3个互检督查组,对各地区地下矿山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抽查企业32家,发现隐患和问题154项。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