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1日 16:55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
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计划在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交易的项目,建议办理变更交易时间,延期交易。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网上商城等照常进行。国家、省重点项目和其他涉及到疫情防控以及重大国计民生的项目,确需在防控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应积极配合我中心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开标时段、预约开评标室等业务。非紧急必需事项,建议不到现场办理。如确需到中心办理的事项,请合理安排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开中心(工程建设科:23889661,政府采购科:23335693,交易服务科:23889691,综合科:23508809)。
二、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我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交易场所参加交易活动。
四、投标企业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要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1。
五、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且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参加评标活动。参加评标时,要递交本人签名、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王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