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关于成立自治州应对疫情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自治州应对疫情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全州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切实做好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期间粮油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新粮机发〔2020〕2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应对疫情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州应对疫情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奉军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汤 毅 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李鸣豹 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林栋凤 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王惠民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苏德玛 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 斌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海军 博乐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皮履屏 阿拉山口市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综保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神飞 精河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廖新刚 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朱雪峰 农发行博州分行行长
自治州应对疫情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州发改委,主要负责工作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林栋凤兼任,副主任由李军(州发改委副调研员)兼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成员单位联系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业务联系人,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确保形成合力。
二、自治州应对疫情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应对疫情期间全州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协调保障粮油产品市场供应,组织粮油加工企业生产,及时解决粮油产品在供应、生产、运输等各环节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粮油市场监管和宣传引导,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稳定社会预期。
州发改委(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切实履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发挥州粮食安全州长责任制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各县市发改委协调做好辖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各项工作,确保粮油产品供应,市场秩序稳定。
州财政局:根据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州公安局:协助做好应对疫情期间粮油物资供应运输车辆及人员通行事宜,及时协调解决粮油物资运输中在维稳安检、人员查验等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州市场监管局:加强粮油加工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督促粮油加工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粮油市场监管,对粮油收购、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及重点粮油企业、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州交通运输局:协助做好应对疫情期间粮油物资供应运输车辆及人员道路通行事宜,办理道路运输通行证,协调解决粮油物资运输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农发行博州分行:建立粮油供应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保供资金贷款“绿色通道”,支持应急保供企业生产,确保粮食购销企业、小麦粉加工企业“有钱保供”。
2020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杨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