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信心指数的量化和编制
根据经济学的理论,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消费者信心(或情绪)归根结底是消费者对其家庭收入水平的估价和预期的反映,这种估价和预期建立在消费者对各种制约家庭收入水平因素的主观认识上。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形势、失业率、物价水平、利率等。一定时期这些因素的变动必然使得消费者信心(或情绪)产生变化,而消费者信心(或情绪)的变化导致其消费决策的改变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进程。消费者信心指数就是对消费者消费心理感受变化的测度,它是通过居民住户调查搜集资料,采用一定的统计方法计算得到的反映消费者信心变动程度的指标。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对消费者信心(或情绪)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法。问卷的设计紧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经济发展形势、家庭收入和就业、物价水平、消费或购买意愿。每一方面由两类问题构成:对现状的看法和对未来的预期。前者指消费者对上述几个基本方面当前整体状况的评价;后者指消费者对几个基本方面未来一段时期(如半年或一年)发展变化趋势的估计或预期。如美国会议委员会发布的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自1967年开始至今调查问卷只含有5个问题,分别是:对目前经济形势;就业形势的评价;对未来6个月经济形势;就业形势和家庭总收入的估计。属于亚太地区范围的万事达卡消费者信心指数(Master Index)则要求受访者回答对目前及未来半年5个“经济要素”的看法和信心程度:就业状况、经济状况、国民日常所得、股市发展及生活品质。
在调查问卷中每一问题一般有三个答案:肯定的(积极的)、否定的(消极的)和中性的(不变),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看法或判断选择其一。指数通常以加权平均法得出,结果以百分点表示。随着具体计算方法不同,指数的取值有两种:一是取值在0~200之间。100是中值,表明消费者的信心(或情绪)是一种中立态度。O表明极端悲观情绪,200反映的则是极度乐观情绪;二是取值在O~100之间。5O是中值,100反映的则是极度乐观情绪。前面提到的美国会议委员会发布的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属于第一种取值形式,而万事达卡消费者信心指数采用第二种取值形式。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分别计算现状评价指数和预期指数,以及综合的消费者信心指数。指数的基期可以选择计算的初期为100(或5O),也可以某一特定时期的消费者信心指数为基期值。例如美国会议委员会发布的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自1967年开始发布,基期就以1967年初为100,每两个月发布一次。从1977年6月开始,改为每月一次。至1986年起以1985年的各月平均值为指数基期值。
(责任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