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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煤商阜新调查:一个科级干部和700万元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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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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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林之所以被查出,是今年初李树林与锦州市一家公司签订了煤炭销售合同,定价签为120元/吨,李树林保证供应。“执行了几个月之后市场上煤炭供应紧张,煤炭涨了价,李树林反悔了,不再给锦州那家公司供煤,于是别人就把他给告了。”
这一次,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的区长助理李树林“撞到了枪口上”。在区政府的要求下,他一人从煤矿撤走投资资金700万元。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一个正科级干部怎么会有如此巨额投资?为了弄清楚整个事件的真相,记者赶到了这座东北煤城。
被人告发露馅
消息是在10月21日,阜新市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
李树林今年54岁,1998年2月开始担任阜新市清河门区区长助理以来,享受每月1200元的区长助理工资。他先后投资了清河门区煤矿供销公司煤矿、清河门区乌龙坝镇第五煤矿和清河门区发达煤矿3个煤矿。记者多次与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都被告知“李助理今天没上班”,记者直接联系李的办公室电话也一直没人接。
李树林经营的清河门区煤矿供销公司煤矿位于乌龙坝镇朱家屯村,在阜新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登记科科长范颖的电脑资料库中显示,该煤矿1995年12月4日注册,投资人为李文国,注册资金5万元,2001年7月13日注销。
“2003年政府整顿煤矿时,李树林买下了这个煤矿,但还是以李文国的名义注册,并注资200万元。”阜新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局长齐涛告诉记者。此外,在2004年2月20日同一天,李树林在阜新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分别以高波的名义注册了“清河门区乌龙坝镇第五煤矿”,以夏文银的名义注册了“清河门区发达煤矿”,两个煤矿出资额均为100万元,企业地址均在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吴家窑村。
一位熟悉李树林煤矿的矿主说:“李树林煤矿的牌照‘四证一照’倒是齐全,不过安全性却差些。”一位在李树林煤矿工作过的矿工也证实:“李树林的矿直上直下就3米,左右却有700多米,通风很不畅,施工都很困难。但他的矿很少被检查。”
李树林之所以被查出,是今年初李树林与锦州市一家公司签订了煤炭销售合同,定价签为120元/吨,李树林保证供应。“执行了几个月之后市场上煤炭供应紧张,煤炭涨了价,李树林反悔了,不再给锦州那家公司供煤,于是别人就把他给告了。”之后,阜新市清河门区纪委、监察局将此事上报给了市纪委、监察局,10月21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此“清理成果”予以公布。这样,李树林不得不书面保证“全部撤出煤矿股份”。
700万元从何而来?
一个区长助理一次能撤资700万元?他的钱是从哪来的?
据知情者透露,为了筹集煤矿投资款,李树林曾多次从清河门区农村信用联社贷款,资金总额还远远不止700万元,达到1000万元。仅以井口、绞车、煤车等设备粗略评估后,“靠关系简单抵押”即可贷款,“直到煤变成钱后再还”。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一位自称“与清河门区农村信用联社某负责人是很好的朋友”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说:“李树林在这位负责人手里就贷过款,2003年时一次性贷了500万元。”
清河门区农村信用联社一直负责贷款业务的业务科长王庆国告诉记者:“联社一般最高只能贷20万~30万元,现在已经不再向外贷了。”但一位经常到该联社贷款的朱姓煤矿主告诉记者,数目大了也可以贷,但就要凭关系了,“关系越硬贷的就越多”。
同时,“这里面还有一些官股。”熟悉李树林煤矿的某知情人士说。由于李树林始终未露面,记者以一位投资人身份向李树林煤矿主要所在地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一位自营煤矿矿主咨询时,他告诉记者:“在我们这边,他们当官的入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股也叫钱股,就是出多少钱算多少股,一种是干股也叫做虚股。所谓虚股就是按你对我的煤矿做出多大的贡献来算股。这里面的玄机和奥妙只怕很难和你一句话说得清楚。我们这边局长股、科长股多的是,我们这里都是这样办的。”
李树林靠什么走上政途
李树林原来是辽宁省锦州市义县高台子镇东高村一位家境贫寒的普通农民,后来开始承包村里煤矿,很快成为当地“纳税大户”。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时李树林的身价就达到了100万元。根据当时辽宁省人事厅“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自然人,可聘为当地乡镇一级有关部门的副主任”的优惠政策,李树林被聘任为义县高台子镇经委副主任。而“当时他在阜新市清河门区的煤矿也有投资”。
1998年阜新深化改革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时,清河门区政府制定了“对纳税达100万元的企业(煤矿),区里可将其负责人聘为区长助理”的优惠政策。也依据当时阜新市和清河门区的“一事一议”的招商引资特殊政策,清河门区政府给了他三项承诺:解决全家人“农转非”户口、解决子女工作、聘请他为清河门区区长助理。
“阜新的这三条优惠政策当时把李树林吸引了过来。”全程参与李树林案件调查的阜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惠立忠告诉记者,之后李树林的两个儿子,一个被安排在了区检察院,一个被安排在了区法院。李树林也于1998年2月走马上任清河门区区长助理一职,分管区里的财政和税收,“家也已搬到现在的阜新市市内”。
尽管阜新市委宣传部的有关人员强调“李树林当区长助理只是挂个名”,但一位阜新市新州区官员私下对记者说:“清河门区政府实际上看重李树林能开煤矿、迅速挣钱的能力。”
当记者求证双方当时的协议时,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侯主任只是表示:“李树林不是从一般的公务员干起来的,而是直接从煤矿矿主提到区长助理的”,清河门区招商引资办公室一位老同志告诉记者:“当时双方定下来没有文字协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康九江在资料档案中也没有查到。
对此,阜新市对外经贸局招商科科长柴鹤林表示:“这是针对软环境建设提供的一个服务政策,不好落到纸上,只好地方利益做出牺牲。”但柴鹤林也肯定了这种“一事一议”的做法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宁可撤资也要当官?
这一次,李树林没有像内蒙古那边的煤矿主那样“宁不当官也不撤资”,而是拿他手下的这几个煤矿来作了“牺牲”。
“阜新多的就是煤矿,现在与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是拿现金现场买煤还要排队呢!”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告诉记者说,“这里的一个小煤矿一天至少能赚3万~4万元,中型矿一天则能轻松赚上40万元。所以那些煤矿主花钱如流水,就是死几个人也毫不在乎,现在一条命20万元,5个人才100万元,几天就把赔的钱挣回来了;人死得多了不行,达到50~60人煤矿就要被检查了。”
现在李树林只得把他的3个煤矿都卖掉。记者在供销煤矿矿区看到,这里还在生产。矿区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这个矿现在已经卖给了一个来自义县名叫李铁富的矿主。”熟悉该煤矿内部情况的煤车生产商池宝林告诉记者,李树林出事后他就以400万元将此煤矿“出手”了,而其他两个煤矿也先后“出手”。
一个“加速李树林从煤矿撤资”的事实是,在阜新市清河门区朱家屯村,一个刚从吴家窑村回来的曾姓矿工告诉记者,就在李树林急着出手他的煤矿时,即10月底,又一起煤矿事故发生了,3人死亡,矿井随后被封。记者到吴家窑村李树林两个煤矿调查时,发现矿区空荡而寂静。煤矿上留守的人员告诉记者,人都去办理交接手续去了。
记者获悉,“区长助理撤资700万”的消息经媒体10月26日披露后,阜新市当晚就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记者后来联系采访时,阜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孙宇鹏反复对记者强调:“李树林只是一个农民,他不是机关干部”,并建议记者尽快结束采访、离开阜新。
阜新市委有关人员称,阜新市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李树林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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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黄金赌城娱乐经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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