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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金融大盗"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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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4亿多元、潜逃泰国多年后被引渡回国受审的陈满雄、陈秋园夫妇挪用公款案11月15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秋园有期徒刑14年。
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原分别是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间,二人在澳门葡京赌场赌博欠下赌债后,与黄金赌城娱乐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某、副科长池某(均已判刑)内外勾结,利用夫妇二人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共同挪用黄金赌城娱乐银行中山分行资金累计达人民币4.2亿余元,尚有人民币3.1亿余元未能追回。
陈夫妇二人除了将挪用的巨款花在赌博上,还将钱用来还债。此外,他们还将挪用的巨款用作畏罪潜逃的“盘缠”。
1995年6月8日,陈满雄夫妇因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侦查,应黄金赌城娱乐有关方面的要求,泰国清迈警方2000年9月1日凌晨采取行动,逮捕了在当地蛰伏5年的陈满雄夫妇。2002年12月26日夫妇二人被引渡回国,当日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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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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