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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巨贪陈兆丰受审 受贿名单牵出众多官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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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串的受贿名单
在长达72页的起诉书中,罗列了陈兆丰接受贿赂的一长串名单:原定远县政协某副主席人民币13万元;某乡党委书记朱某8万;某局副局长汪某5万;某局局长肖某5万;某乡党委书记黄某4.2万;某局局长潘某3.5万;某局原副局长倪某3万;某镇党委书记张某3万;政法委某书记2.8万;某乡党委书记刘某2.5万;某乡乡长杨某2.4万;公安局某大队副大队长许某2万;某局副局长李某2万;某局副局长李某2万;某乡乡长黄某2万;公安局某乡派出所所长杜某2万;某乡党委书记杨某2万;某镇镇长蒋某2万;某局纪检组组长兼督察大队大队长耿某2万;某部副部长陈某2万;原某局局长、党组书记李某2万;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某2万;某所所长2万;某协会副会长薛某2万;某局副局长张某2万;某局党组书记宋某1.6万;某镇镇长陈某1.6万;某乡副书记许某1.6万;某局副局长刘某1.5万;某镇党委书记张某1.5万;县委常委、某委第一书记张某1.5万;某局副局长孙某1.5万;某局局长岳某1.5万;某镇党委书记郭某1.5万;某乡乡长王某1.5万;公安局党组成员、某大队大队长丁某1.5万;某镇党委副书记耿某1.4万;某办主任王某1.3万;原某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刘某1.2万;某乡党委书记林某1.2万;某乡乡长许某1.1万;某部副部长江某1万;某局党组书记朱某1万;某部副部长梅某1万;某镇党委书记李某1万;某乡乡长孙某1万;某镇镇长张某1万;公安局某分局局长1万;某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王某1万;某局副局长徐某1万;团委某副书记1万;某局局长张某1万;某局副局长赵某1万;某局副局长李某1万;某乡党委书记徐某1万;某局副局长衡某1万;某镇镇长张某9800;某乡党委书记刘某9000;某局副局长陈某9000;某镇副镇长李某9000;县委办公室某副主任8000;某乡乡长李某8000;某乡党委副书记杨某8000;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某8000;某局纪检组组长蒋某8000;公安局某副局长8000;检察院某副检察长8000;某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某7000;经贸委某副主任7000;原县政协某副主席6000;某乡纪委书记王某6000;某乡党委副书记贾某6000;某委主任范某6000;某副县长6000;某镇党委副书记王某6000;某镇党委副书记黎某6000;某镇党委副书记施某6000;某镇党委副书记陶某6000;某局局长、党组书记5000;某局政委、党组副书记5000;某乡乡长韩某5000;某局党组副书记、督导室主任邓某5000;某乡党委书记陈某5000;某局党组书记张某5000;某镇党委书记杨某5000;某中学校长靳某5000;某乡乡长王某5000;某所副所长张某5000;某乡乡长谢某5000;某镇党委副书记张某5000;某局副局长许某4000;某乡乡长赵某4000;某协会党组书记丁某4000;农委某副主任4000;某镇党委书记李某4000;某乡党委书记孙某4000;某局副局长李某4000;某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金某4000;某局局长曹某4000;某镇镇长周某4000;某医院院长杨某4000;总工会某副主席4000;供销社某主任4000;扶贫办某副主任3000;某镇党委副书记林某3000;某局党组书记李某3000?某镇党委书记王某3000;某镇党委副书记刘某3000;某县人大副主任2000;某乡党委书记李某2000;某乡党委书记陈某2000;某镇镇长刘某2000;某局副局长程某2000;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某300美元;某局党组副书记、某办主任鲁某及其弟计20000;某局局长杨某2万;某局副局长唐某2万;某局副局长吴某1.8万;某办副主任李某1.5万;某局副局长郭某1.1万;……
有55厘米厚的卷宗
身穿写有“淮南市第一看守所提审”绿背心的陈兆丰,进入法庭时表情木然,记者举起照相机时,他整理一下衣冠。从背影上看去,他身材高大,头发花白。
淮南市检察院有4名检察官参加公诉。由于陈案复杂,检方指控其受贿就涉及207人,所以昨天一天的审理中,均是公诉人唱主角。
昨天上午,两位检察官只将长达72页的指控书宣读完毕。从下午3时到6时,通过证人证言,检察官才质证了全部内容的一半。昨天的庭审结束时,一位检察官指着高达55厘米厚的卷宗,对记者说“案情复杂”。
通过昨天一天的庭审看,陈兆丰受贿的模式大多如此:有人或者为了升官,有人或者为了发财,便携带巨款找到陈兆丰或者其妻王某,送上厚礼后,基本上能够满足自己的愿望。
陈兆丰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予以认同,只是对一笔他在担任定远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时的受贿款,有自己的说法:“我看他(行贿人)十分可怜才让人把工程给他承包。”
据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介绍,该案庭审可望于今天晚些时候结束。(韧毅、石放)
只要把钱送到位他准出面打招呼
检察日报淮南12月13日电(记者吴贻伙)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副厅级)陈兆丰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本报今年12月7日曾作报道),13日上午在该省淮南市中级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由于所涉嫌犯罪事实庞杂,整个上午两名公诉人通过接力的方式才宣读完了长达72页的起诉书。起诉书宣读完毕后,主审法官即宣布暂时休庭,下午继续进行审理。预计此案的庭审需要两天才能结束。
今年56岁的陈兆丰先后在该省滁县地区教育局、滁州中学、滁州地委宣传部、定远县委、县政府和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任职,检察机关指控其所涉嫌的犯罪事实都发生在其担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在这前后不到10年的时间内,陈兆丰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王胜春(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了207人所送的钱款达人民币285万余元、美元8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陈兆丰还对人民币545万余元、美元6996元和港币16770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陈兆丰的刑事责任。
该案公诉人告诉记者,陈兆丰受贿的手段概括起来有两点:一是帮人介绍承揽工程,二是提拔、调整干部。前者主要发生在其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期间,后者则是其担任该县县委书记的时候。在任该县副县长分管城建工作时,只要将钱送到,陈兆丰就会出面打招呼,再批准议标报告;任县委书记的时候,只要将钱送到位,陈兆丰就会给该县原县委组织部部长王家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打招呼,要求王家训进行所谓的考察,一一调整、提拔。
另据了解,2004年7月26日,安徽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兆丰立案侦查,同年8月25日经滁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决定对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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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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