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八起“官煤勾结”典型案件今天在该省市各大媒体曝光,涉案的十八名国家公职人员被依法查处。
据湖南省“官煤”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截止国务院规定的申报和撤资最后期限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该省主动申报登记的有四百一十九人,共投资入股煤矿六千六百四十五点三三万元人民币,有三百三十一人撤出投资五千二百五十点五六万元。
截至去年底,该省已对十八名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撤资和弄虚作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据通报,被查处的“红顶煤商”涉及十余个市、县的党政、司法、计划生育等部门和单位,入股煤矿金额从几万元到百万元以上不等。
查处的国家公职人员中还有煤矿企业的主管单位负责人。如郴州市煤炭局副局长熊某利用职务之便介绍他人入股非法煤矿一百一十万元,并介绍第三者从中抽取中介费六万元,自己分得二点五万元;新邵县煤炭局原副局长、铁炉冲煤矿改制领导小组组长黄某以自己名义代其弟入股二十万元到铁炉冲煤矿,并为其充当保护伞。
清理纠正领导小组组长周训刚表示,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严查“官煤勾结”,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以防止清纠工作“一阵风”的现象和投资入股煤矿行为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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