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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拟通过2004年中央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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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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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2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了对2004年度中央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的审查结果,并向国务院提出建议批准《2004年中央决算(草案)》。
审查报告中称,这次提交的决算草案与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略有变化,主要是中央财政收入增加了28.73亿元,中央财政支出增加了27.65亿元,预算赤字减少了1.08亿元。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也是历年中最好的。
同时,财经委员会也提出了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中央预算编制、执行方面有些仍然不够规范,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中央与地方之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事权划分和管理方式有待改进;财政隐性债务问题不容忽视等。
财经委员会肯定了审计署对预算执行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后发布的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意见是可行的,应当认真加以落实。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在2005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向记者表示,决算草案与当初的预算略有出入是属于正常现象,“因为预算和决算不可能数字完全一致。而2004年在中央财政增加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减少了1.08亿元赤字,也说明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财经委员会还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提出了建议,其中主要包括:界定和完善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解决医疗、医药单位财务收支中的问题,严格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措施,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划转等。此外,财经委还建议进一步推进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对于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应逐步提高中央基本建设预算年初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基本建设预算管理事权,相对固定的属于地方一般公共事业发展项目投资,应当纳入地方预算”的建议,财政部一位专家表示,这可能预示着基本建设方面的体制调整。
这位专家表示,财经委建议给地方一定的基本建设预算管理事权,是希望地方的事情真正由地方去管理,即使是中央财政拨款的部分,也是把款项划给地方,有地方统一支配。而目前基本建设审批和决策权都在国家发改委,这项改革意味着发改委将基本建设的一定权力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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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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