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年报信息披露的几个问题 |
|
|
|
|
|
问:从哪里可以知道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预约情况?
答: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www.sse.com.cn)首页中"定期报告预约查询"获知相关信息。
问:年报披露时间最多能更改几次?
答:根据上证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为避免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过于集中披露,根据均衡披露原则,本所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40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应按照与上证所约定的时间(预约披露日期将在上证所网站上公布),安排200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于预约日期披露年度报告。如确系特殊原因,公司需提前或推迟披露年度报告,则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拟披露日期,经同意后自行上网修改。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因此,原则上年报披露时间只能更改一次。
问:如果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披露2003年年报,上证所将如何处理?
答:上证所已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在法定披露期限内(2004年4月30日前)无法完成200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应在2004年4月15日前向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在指定报纸上公布延期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的原因及最后期限。上证所将自2004年5月1日起对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连续停牌,直至其公布年度报告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同时上证所将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若该上市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无法完成200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上证所将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上述规定的主要依据是《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证上字〔2003〕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问:2003年年报预测数字有没有?
答:上证所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5条中规定:"上市公司在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前,如发现2003年全年经营成果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一般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尚未在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或其后的临时公告中予以警示的,或者实际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符的,公司应在第一时间进行业绩预告"。请你关注公司的第三季度季报和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临时公告,即可了解公司2003年业绩的发展趋势。
问:上市公司年报在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后,是否可以不必再上报纸?
答:根据年报准则,年报全文上网、摘要见报。 |
|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