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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华夏领衔全面股改第22批 23家披露方案扫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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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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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全面股改第二十二批公司亮相,49家公司(上海39家、深圳10家)中,有23家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星新材料600299 、驰宏锌锗600497 、首创股份600008 、新疆天业600075 、大唐电信600198 、内蒙华电600863 、兴发集团600141 、神马实业600810 、烟台万华600309 、华夏银行600015 、现代制药600420 、大众公用600635 、江中药业600750 、六国化工600470 、大成股份600882 、东方电机600875 、江西铜业600362 、银座股份600858 、鲁银投资600784 、济南钢铁600022 、山东基建600350 、深赤湾A000022、200022 、冀东水泥000401 、ST天然000683 、峨眉山A000888 、中兴商业000715 等26家公司表示,非流通股股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征求证券交易所意见,股票自即日起停牌并将于近日披露股改方案。
浦发银行 10送3
浦发银行600000 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付3股股票。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股票总数为2.7亿股。
大红鹰 10送1.5
大红鹰600830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23091483股股份的对价。
垫付安排:公司第一大股东黄金赌城娱乐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承诺对有特殊情形的非流通股股东先代为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
稀土高科 10送2.8
稀土高科600111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076.80万股公司的股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
除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包钢集团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4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0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
垫付安排:对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包钢集团代为支付对价。
江南重工 10送2.8
江南重工600072 本次改革方案采用了送股方式,参加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对价2.8股。
公司控股股东江南造船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南造船 作出如下承诺: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代其履行承诺的转让情况除外。在上述限售期满后,江南造船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华阳科技 10送3.2
华阳科技600532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664000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2股股份。
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青岛海尔 10送1+5份认沽权证
青岛海尔600690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和无偿派发认沽权证。
送股: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派送1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合计送出67484561股股票。
派送权证: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海尔集团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派送5张行权价4.22元、有效期12个月、股票结算的欧式认沽权证。海尔集团公司合计送出337422806张认沽权证。
高淳陶瓷 10送3
高淳陶瓷600562 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无偿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取流通权的对价,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总额为9405670股。
控股股东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 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分红计划: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2006、2007、2008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公司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 50%的议案并投赞成票。
亚星化学 10送2.8
亚星化学600319 以截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流通股股份总额80000000股为基数,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22400000股股份,即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将获付2.80股股份。
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香港嘉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且自前款规定期满后,其出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金赌城娱乐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均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分红计划:亚星集团特别承诺,自2005年至2008年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垫付对价安排:亚星集团承诺代香港嘉耀先行垫付其所需支付的对价。
新安股份折合10送2.2
新安股份600596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03156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5054644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转增股份4.9股,若换算成送股方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送2.2股。
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开化县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承诺: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传化集团因实施股权激励的而向公司管理团队转让股份的除外 。此外,公司现有管理团队从传化集团受让的2227万股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并同时遵循关于高管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
分红计划:传化集团承诺,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0%的年度股东大会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金证股份 10送3
金证股份600446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照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540万股股票。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五矿发展 10送2.6
五矿发展600058 唯一非流通股股东黄金赌城娱乐五矿集团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6股。
东软股份 10送2.5+2.19元
东软股份600718 非流通股股东选择向流通股股东执行送出一定数量的股票和现金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股票和2.19元现金,非流通股股东总共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28314574股和24803567元现金。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东软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东软集团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出10%。在上述限售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5元。
广钢股份 10.7缩股
广钢股份600894 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按照10.7的比例单向缩股,即每10股非流通股缩为7股,其中,金钧有限公司应该缩减的部分由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通过缩股的方式代为支付。该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付3股股份。缩减股份总数为236020381股。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改革前的1029270000股减少至793249619股。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自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至3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自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3.00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提议公司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同票。
广钢集团特别承诺:股改完成后,金钧公司持有的股份一并获得流通权,且广钢集团不再追索代为支付的股权。
酒钢宏兴 10送2.7
酒钢宏兴600307 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7股股份,共54000000股。
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酒钢集团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非流通股股东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铁路局、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洪城水业 10送2.5
洪城水业600461 非流通股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发起人股份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即:由五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1250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股票。
控股股东、唯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水业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在该期间水业集团只有当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截止2006年2月24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5.92元的120%,即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7.10元时,才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分红计划: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水业集团将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
航天机电 10送2.8
航天机电600151 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支付股份的方式作为向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票对价,对价股份总数为39603200股。
非流通股股东除承诺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作出如下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其所持有股份的10%。
分红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2006-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公司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且公司该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对此议案投赞成票。
三元股份 10送3.6
三元股份600429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6股股份对价,即流通股股东共获得5400万股。
皖维高新 10送2.5+定向回购
皖维高新600063 的股权分置改革及国有股定向回购方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采用直接送股的形式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2.5股股份,皖维集团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475万股股份;公司拟定向回购皖维集团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然后依法予以注销。定向回购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复牌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在6个月内完成。此次定向回购股份最终价格最高不超过3.32元/股含3.32元 ,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定向回购资金总额为8350.46万元。
皖维集团承诺: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除为解决皖维集团占用公司资金而实施的定向回购外,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减持价格限制:在限售期内,皖维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价格不低于4.8元。
追加对价安排:皖维集团承诺安排追加送股一次,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的流通股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流通股送0.375股的比例追加送股。
风华高科折合10送3.24
风华高科000636 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3.24股。
天伦置业 10送2.5
天伦置业000711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12776400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流通股股东送出2.275股股份。
垫付安排: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对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如果天伦控股有限公司涉及对价安排的部分股权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不能解除质押,将对天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草原兴发 10送3.8
草原兴发000780 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190160626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0.214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8股。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华北高速 10送2.1+1.79元
华北高速000916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2.1股股票的对价安排;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23元(不含税)。加上自身应得红利,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实得1.79元含税 。
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管理层激励: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黔轮胎A 10送3.2
黔轮胎A000589 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承诺:持有的黔轮胎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黔轮胎股份。自上述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黔轮胎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出售时黔轮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1.3倍。
清欠计划:如果黔轮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2005年年度分配预案获得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用所获得的红利全部清偿对黔轮胎的欠款。公司并承诺在2006年3月19日前全部清偿对黔轮胎的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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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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