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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电子澄清"招股书漏洞百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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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某媒体刊登了《红塔证券质疑同洲电子招股书,成本迷雾漏洞百出》的文章,且该文章被财经网站广泛转载,今日,同洲电子002052 对招股说明书相关问题做出了澄清。同洲电子同时强调,公司提供正规沟通渠道,愿意与各界人士进行坦诚交流。
首先,媒体质疑同洲电子招股说明书与审计报告披露主营业务成本不一致,该公司解释称,这是源于两者采用的会计口径不同:招股说明书披露财务数据均引用自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红塔证券分析所引用的财务数据与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会计口径不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05年数字电视机顶盒的主营业务成本71353万元,此数据为母公司报表数据,审计报告中2005年主营业务成本68947万元是合并报表数据。在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含有软件成本,由于同洲软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同洲软件销售收入与公司软件成本进行抵销,导致合并报表中主营业务成本低于母公司报表数据。同样,2005年公司卫星接收机国内销售收入与成本分别为9709万元和8718万元,毛利率为10.2%,此数据为母公司报表数据。审计报告的数据:2005年卫星接收机内销成本为7386万元,此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其次,媒体质疑同洲电子内销价格虚高,同洲电子解释称,这是源于增值税问题:根据黄金赌城现行会计制度,销售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金。国内收入除以销售数量得出的平均售价为不含税价格,公司国内产品销售价格均含增值税。红塔证券根据审计报告中销售收入除以销售数量得出数字卫星接收机平均价格为350元,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数字卫星接收机销售价格410元存在差异,从而错误的断定披露的内销价格虚高。根据不含税的价格350元乘以1.17等于410元,410元为销售价格,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数据一致;同样,2005年国内有线机顶盒的平均价格为440元,440元乘以1.17等于515元,515元为销售价格,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数据一致。
另外,关于同洲软件的收入,同洲电子表示,招股说明书已详细披露了2003年同洲软件销售专业解码器软件实现销售收入3830.77万元的贸易背景。该销售业务经过中介机构的专项核查,核查报告已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资料显示,同洲电子本是恢复IPO后的第二单,上市之路即将完成。该公司于6月12日上网发行,获得300多倍超额认购,共冻结资金994亿元。同洲电子此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元。据悉,公司的主营产品为数字电视机顶盒,2003年至2005年数字电视机顶盒软硬件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94%、96.83%、95.94%。作为“国内最大的数字电视机顶盒生产企业”,该公司在申购中受到市场的热烈追捧:其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6元,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达24.3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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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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