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近6成电动车担责
2018年08月22日 07:10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黄洁 实习生 刘一诺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昌平法院近两年审结的交通事故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判决结案的占59%,其中约有20%的案件涉及电动车,多数案件中电动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此类事故伤亡率较高,责任人赔偿能力差,往往因外卖、快递行业管理不规范,带来责任主体难以认定问题。
据昌平法院速裁庭法官王建宏介绍,许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存在高速行驶、逆行、闯红灯、违章搭载、违规拐弯等违法行为。涉及电动车的案件中,电动车一方负有责任的约占56%,其中负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的约占72%,构成十级伤残以上(含死亡)的案件占到近一半。电动车虽然是由电力驱动的,但与自行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经常造成对方受伤较重,一旦达到残疾以上,赔偿金额往往超过10万元。可电动车没有第三者责任保险,需完全由个人负担赔偿,电动车的使用人群主要是工薪阶层或外来务工人员,赔偿能力有限,使得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此外,外卖员、快递员为了赶时间,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较为常见,这些行业人事管理并不规范,存在多种经营模式,当用人单位或雇佣者不承认驾驶电动车的人员属于职务行为,驾驶人又没有充分证据时,就很难认定赔偿责任主体。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快递员和外卖员甚至一走了之。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