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传播淫秽视频等牟利 微信群里的“黄色交易”
短短几个小时,35岁的林磊(化名)向178个微信群里,发送了507部淫秽视频。
他的“同事”有9人,平均年龄不到35岁,他们通过微信群发布淫秽视频以及视频、小说链接,以此牟利。
2017年2月,林磊和他的上级郭文(化名)都被江苏苏州警方抓获。警方公布的消息让人震惊:他们通过微信建立普通群和高级群,复制、传播大量淫秽视频等淫秽电子信息,收取38.88元会员费、3元打赏费等形式,招徕付费会员累计达1万余人,非法牟利超过百万元。
9月26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郭文等8人均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其中郭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林磊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普通群”和“高级群”
李华(化名)所在的“BH高级微信群”里的视频更新到2017年2月16日就停止了。
自从他支付了38.88元,他就从之前的普通群被郭文拉进了高级群,后者每天免费发送20多部淫秽视频。
另一个高级群成员刘凯(化名)也是先被朋友拉到了一个普通群里。该群的“福利”是每天发送10部时长5分钟左右的淫秽视频,“不用付费,但要在微信群里拉5个人才能继续留下”。
分类建群、不断提高门槛……这都是郭文的“经营手段”。
起诉书显示,2017年2月16日零点后,郭文以“高级群转群员”的身份向“CE高级群”等23个高级群里,发送了约230部淫秽视频,其中161部经鉴定为淫秽物品。
“涉案人员被分成3组,每组管着一定数量的普通群和高级群。每天他们都会发一些打赏视频来吸引人气,通过熟人拉熟人的方式迅速扩群,普通群成员只要支付38.88元,就可进入高级群,这种群的视频更多、更丰富。”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朱雪平介绍。
为了争取到更多“客户”,快速扩充群人数,群主会在普通群里,“免费”发送淫秽视频、小说链接。但前提条件是,每个群成员要拉5名好友入群,否则会被踢出微信群。
当群人数达到450人或其他提前“规定”的人数时,群里就会出现付费3元可观看的打赏视频及链接。同时,转群员的名片也会出现,供需要转群的成员添加。而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封号”。
随着普通群和入群人员数量的增加,打赏费和转群费成了郭文收入的重要部分。
郭文被扣押的笔记本中,记录着各组经营数据,包括普通群总人数、普通群群数、推荐高级群广告的普通群群数、打赏钱数、转高级群收取的钱数等。
其账本显示,2017年1月,高级群的打赏收入合计约60万元。付费可获得的打赏视频由各组高级群负责人制作,为防止封号,他们在视频封面加上广告图片,以遮住画面。
起诉书显示,郭文所管理的24个高级群,群人数均在450人以上。
“纪律严明”的“团队”
除了运营方式的特点,郭文的“团队”工作“纪律很严明”。
25岁的陈伟是团队中最年轻的成员。2017年1月中旬,他的大表哥吴某某找到他,给他介绍了这份工作。
来到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某小区的办公地点后,陈伟分到了一台电脑和几部手机,加入了名为“大富大贵”的内部工作群。
他开始在普通群里发送淫秽视频、视频链接,及需付费的打赏视频链接。
此时,比陈伟早来半个月的郭文,已成为这个团队的管理者。几乎所有成员发送的视频,都来自郭文的电脑里“储备”着的淫秽视频。
不仅工作内容由郭文负责,成员蓝某某供述,大家出去也要向郭文请假,同意以后才可以出门。上班时间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集中统一保管,统一住宿、统一吃饭。
摆放多台电脑的房间,既是工作场所,也是睡觉和休息的地方。另一名成员李某某供述,“吃饭要么由郭文的父亲送来,要么统一点外卖”。
陈伟供述,他跟着郭文学会了制作打赏视频链接,还常帮助别组制作打赏视频链接。新分组后,他独自成为一组。法院判决显示,陈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另外一名成员杨佳本打算等群人数满450人后,成为高级群转群员,但他发送了3段淫秽视频后就被抓了。这个工作不到两天的人,是最后加入团队的两人之一。他的物证是一个手机,手机里一个“只用来踢人”的微信,管理着179个普通群。
非法牟利122万元
2017年年初,一位苏州的家长报警称,自己9岁的女儿几个月来性格消沉,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这位家长发现,原来女儿深陷一个微信群,该微信群几乎是24小时不间断发“色情小视频”。
随后,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民警介入调查此事。
2017年2月,在广东中山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民警依法将其中9名嫌疑人抓获,并当场查获12台电脑、53部手机、6只U盘、1只移动硬盘等涉案物品。
经鉴定,查获的电子设备内存储的涉案视频有8962部为淫秽物品。2017年5月23日,案件移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12月3日,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8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
在该案中,内容逃避监管、人员分工有序等因素,导致团队微信群数、会员数庞大,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该案曾因案情重大、复杂,经历了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
判决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2月16日期间,郭文先后纠集了多人,以牟利为目的,使用统一分配的电脑、手机、移动硬盘等工具,利用微信软件的群聊功能,通过向微信群复制、传播大量淫秽视频、小说及链接等淫秽电子信息招徕大量付费会员并从中牟利。
该犯罪团伙通过传播淫秽物品招徕的付费会员累计达1万余人,收取会员费、打赏金等非法牟利达122万余元。
记者手记
别让“漂流瓶”色情广告卷土重来
在记者“卧底”了3个多月的“免费兼职”QQ群里,11月30日晚上10点成为一个重要的时间点。QQ群管理员发了“休息”两字之后,群内容就再没有更新过。
当晚11点50分,“微信派”发公告称,经用户投诉与媒体报道,我们发现仍然存在用户利用“漂流瓶”等功能发布色情内容或色情招嫖广告的情况。对此,微信团队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将暂时下线微信“漂流瓶”和QQ邮箱“漂流瓶”相关服务。
这个公告是针对黄金赌城娱乐青年报·中青在线11月27日的一篇报道:通过微信“漂流瓶”功能,捡到的“漂流瓶”中,暗藏着一些色情信息。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漂流瓶”功能,传播色情内容,非法收取费用,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
报道刊发后第二天,“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账号色情专项治理公告称,近期,根据用户投诉发现:有部分用户仍然利用微信个人账号朋友圈、“漂流瓶”等功能,发布色情内容或色情招嫖广告信息。对此,微信安全团队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将持续打击。
相比之下,“微信派”的公告确实拿出了“零容忍”的治理态度。该公告称,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传播色情低俗等恶意内容,是严重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微信平台规范的行为。微信对此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进行坚决打击,限制违规账号功能使用乃至封停严重违规账号。
12月1日,记者登录“漂流瓶”测试发现,功能入口仍然存在,但已无法捞到其他用户扔出的瓶子,只能捞到“海星”“螃蟹”和“鱼”。
而此时,“微信暂停漂流瓶”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上迅速成为热门话题,很多网友加入了在线讨论。
在“微信派”相关公告下,点赞最多的评论是:再见,初衷是很有趣的功能。
“漂流瓶”最早是QQ邮箱2010年9月上线的一个小应用,在那个社交匮乏,陌生人社交领域还是“蓝海”的时期,不少人有过使用“漂流瓶”的经历。
此后,“漂流瓶”成为很受欢迎的功能:写一段自己想说的话,然后匿名发送给一个陌生人,收到的人可以回应,或者再次把它丢到“海”里。
当2011年微信诞生时,包括“漂流瓶”在内的一些功能也被“复制”过去,成为微信获取用户以及引导流量的利器。
不管是微信“两次发公告”,还是第二次发公告“微妙的时间点”,都说明了“漂流瓶”对于微信的重大价值所在。
以至于来自腾讯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微信很少这么干,(这次)决心很大。可能是确实很难清理干净(色情广告),就(只好)先暂停产品了。”
尽管产品初衷很好,但在某些机制上的漏洞,导致“漂流瓶”长期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违法内容,甚至发展成为完整的灰色产业链,不仅带来恶劣社会影响,也加大了本身问题的根治难度。
互联网平台追求爆款、追求流量,这无可厚非,但在法治社会,任何行为都得取之有法、取之有道。
“微信派”的公告最后还表示,微信一直努力给用户提供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也提醒大家保持警惕,如遭遇有人使用色情类头像、色情文字、网赚信息骚扰打招呼等情况,可通过微信客户端的投诉功能及“腾讯110”小程序向微信安全团队进行举报。核实情况后,微信安全团队将立即处理。
相信微信能够下决心加大对污垢的清理力度,并及时优化产品逻辑。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顺藤摸瓜,对那些灰色产业链及时收网。
让记者更关注的是,互联网平台如何真正告别对于“问题”流量的需求和依赖,微信能否做个示范表率——别让“漂流瓶”色情广告“卷土重来”。(记者 李超)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