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了,发朋友圈集三十个赞可过关
违法了,发朋友圈集三十个赞可过关
□ 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3月29日早上,本人骑电动车逆行,在新兰岗被晋城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请朋友们以我为戒,骑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帮我集三十个赞。”因逆向行驶被交警查获的山西晋城市民张女士在朋友圈曝光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赞过关,是近日山西晋城交警二大队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的新招,只要违法当事人在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行为,并“集赞30个”即可过关。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一直是交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为解决这个“老大难”,晋城市公安交警二大队率先推出了“三选一”处罚套餐,即: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被交警查获后,可以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协助交警体验式执勤半小时”“抄写交通安全常识”三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这种处罚“套餐”一经推出就引起市民的广泛热议,许多当事人表示,“套餐”既人性化,又回归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法律原则。但是,执勤中,二大队民警发现,这种处罚“套餐”虽好,却不能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效果并不理想。
为此,二大队集思广益,再次创新举措,推出了“四选一”套餐,即在“三选一”的基础上增加“朋友圈曝光点赞”,违法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自己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和违法行为发到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警示朋友不要交通违法,并要集够一定量的点赞数。
据悉,“四选一”套餐自3月18日施行以来,已有150多名交通违法者选择“朋友圈曝光点赞”处罚,辐射教育人数达4500余人,教育宣传效果非常明显。
“虽然发朋友圈感觉有点丢人,但这种处罚方法不仅教育了我本人,更通过朋友圈教育了身边人,让我从违法者变成了普法宣传者,避免了更多事故的发生,我也要为交警点个赞!”
(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