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第二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
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张昊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4个案例,主要涉及遗赠扶养协议、必留份、继承权丧失等制度,旨在通过司法裁判,倡导友善互助的价值理念,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据介绍,本批典型案例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思自治。遗嘱自由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具体化,是继承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作出的处分,遗赠扶养协议还是当事人对自己生养死葬事宜所做的安排,若真实合法有效,应当予以尊重。案例“蔡某诉庞小某等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中,戴某与前夫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蔡某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人民法院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真实有效,支持了蔡某取得房屋的诉讼请求。
继承制度同时发挥着扶持弱者、养老育幼的功能,典型案例体现了弱有所扶。案例“刘某与范小某遗嘱继承纠纷案”中,当事人在遗嘱中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人民法院根据必留份制度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实现了保护困难群体权益和尊重遗嘱自由之间的有效平衡。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倡导友善互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案例“严某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徐某为残疾人,没有父母、配偶、子女等继承人。严某对徐某生前照料生活、死后料理后事,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严某有权主张徐某死亡后遗留的保险利益,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力弘扬。
此外,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弘扬敬老美德。继承制度体现权利义务的统一。对被继承人有无尽到扶养义务,是判断遗产分配多少的重要标准。案例“高某乙诉高小某法定继承纠纷案”中,高小某对父母不闻不问,完全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并判决其丧失继承权,彰显了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