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言》旨在建立科技合作长效机制
2016“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11月8日在北京闭幕。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讨论,达成了诸多共识,形成《北京宣言》。那么,这个由350多名科学家共同提出的《北京宣言》有哪些内容?
《宣言》提出,要加强科技合作,促进协同发展。科技创新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应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合作领域。沿线各国科学院及国家科研机构是科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发挥着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围绕沿线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发展需求和共同科技挑战,应团结、发动和凝聚广大科学家的力量,联合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科技合作,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解决沿线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创新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科技挑战和紧迫问题,为实现共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应特别注重发挥青年科学家的作用以及增加女性科学家的参与。践行科学责任,保障科学决策。
《宣言》提出,要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建立科技合作长效机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科研机构愿意共同致力于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长效机制,打造运转高效、信息共享的“一带一路”国际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合作研究与创新,促进信息共享与合作共赢,联合开展战略咨询,促进彼此间的政策沟通,提升科教能力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科研机构同意建立为上述合作机制提供支撑服务的工作组,同意建立国际科学家联盟,以推动各项合作活动的开展。同意计划每两年举办一次“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以上各项活动,将秉承“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合作与共享共赢的基础之上开展。
《宣言》还指出,要针对关键科学挑战,组织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研机构和组织将充分发挥地域特点及多学科综合优势,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领域,以及重大资源、环境、经济、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科技问题,组织、支持和实施国际科技合作研究计划。“一带一路”建设关注人类的共同发展,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联合起来,秉承科学精神,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繁荣昌盛和绿色发展不断贡献科技智慧与力量。(经济日报记者 韩 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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