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之举--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综述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题:做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之举——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综述
新华社记者胡璐、董峻
“以前觉得集体资产不关咱们平头百姓的事,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当了股东,家里除了土地流转、打工收入、养老保险和农业补贴之外,又多了一项分红收入。”安徽省天长市张铺镇平安社区的村民陈继文说。
2015年5月,经中央深改组、国务院同意,全国29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一年多来,试点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有力度、有特色的举措推进改革,普遍实现了集体经济变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多头并进。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全面或在试点范围内设置并科学管理集体资产股权。普遍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大多不设集体股。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地区实行了因地制宜,甚至一村一策的策略,在让群众满意的同时也适应当地发展。上海市闵行区针对当地各镇、各村之间差异较大的情况,实行分类推进。比如,先村后镇,村级改革完成了再稳妥推进镇级改革。对于农业地区一些资产量小、收益低、负资产的村,先扶持其发展等。
这项改革让试点县(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了股权,实现了集体资产“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也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部分地区还积极开展了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继承权试点,探索抵押权、担保权的试点以及由此带来的多种金融服务,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一些试点地区通过政经分开的探索,将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由村委会代管转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管,保证成员对集体资产的自主决策运营权,在调动积极性的同时完善管理机制,引入适合现代企业发展的发展方式等,有效释放了活力。
股份权能改革一方面使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后变为可以流动的市场要素,盘活了农村资源、资产,促进了资源、资产的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推动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的发展,带动了产业的进步,从而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益也进一步丰富。如,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有62家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了分红,分红总额达4.4亿元,人均分红约3764元。其他试点地区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改革还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村庄道路、污水处理、停车场、小游园等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农村绿化、亮化、洁化基本到位;社区服务中心普遍建立,农民医疗补助、老年人补助、困难户补助等惠民福利村村全覆盖。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