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幅须在10%以下
中新网5月11日电 对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话题,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今日表示,要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国所有公立医院总的医疗费用的平均增长幅度要控制在10%以下。
资料图:一医院诊疗室。陈超 摄
今日,国家卫计委召开5月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具体是有哪些要求?
梁万年称,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是2017年医改的一项硬任务,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所提出的明确要求。2015年底的时候,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已经全部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了,当然改革是不断深入推进的。到2016年底,全国已经有20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剩下的138个地市,今年要全部实行综合改革。今年的医改任务当中明确了两个时点:一是在今年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必须要拿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是9月30日前,全国所有的城市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现在正在按照这个时间安排来推进。
他指出,前不久,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对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和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很多定量的规定。
他表示,首先是控费的问题。如何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国所有公立医院总的医疗费用的平均增长幅度要控制在10%以下。同时,要求各个省市要具体把费用增长的指标结合实际分解到每一个地市,然后每一个地市要把这种费用增长的指标分解到每个医疗机构,要求各地对每个医疗机构、每个地方的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国家也会对各地的情况进行督查、排名、通报。
费用增长控制的是总量增长,过去我们可能是关心次均门诊费、住院费用的增长,但是这次过渡到区域总的费用和去年相比不能超过10%。但是各个医疗机构不一样,可能有的医疗机构确实这一块的病人多,也有发展的需要,可以涨高一些,可以低一些,这个由地方来分解,总量控制在10%。比如现在做分级诊疗,可能希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高一些,而大医院的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必须压低一些,总体保证在区域当中平衡在10%以下。所以中央对省里提要求,省里对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解指标,各地根据不同医院的情况来分解指标,我们提一个总要求是10%,这个要求比过去只是讲次均费用要更进一步提出了费用控制的要求。
他强调,其次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有44家,分布在11个城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6家直属管医院。我们对这50家委属管、直属管的医院同时提出了要求,今年必须全部参加属地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所在地的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政策,包括价格、医保、补偿等等政策来推行改革。上海、天津已经完成了这种改革,今年北京市医改,国家卫计委委属委管11家、国家中医药局直属管6家,共17家医院全部参加了北京市的综合改革。委属管、直属管医院必须要做好表率、做好先锋示范作用。
他指出,对前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提出要求。2010年的时候有17个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洛阳等等。到2014年的时候,扩展到34个试点城市,2015年扩展到100个试点城市,2016年是第四批,是200个试点城市。我们对前四批开展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说,到2017年底,前四批200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要控制在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所消耗的卫生材料费要降低在20块钱以下。药占比就是控制不合理用药,百元医疗收入耗材的费用主要控制高值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另外是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前四批的200个试点城市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病种不能少于100个。对信息化也有要求,要求至少60%的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实行信息联通,为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对口支援提供信息基础。同时,要求改革的试点城市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
梁万年表示,县级公立医院2015年已经全部推开改革了,但是改革是在路上的,并没有说完成改革,对已经推开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我们在这次两个全面当中,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比如说支付方式改革,要求今年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核心问题就是要大幅度减少现在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的支付方式,把它改成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包括DRGs。另外,要进一步优化县级公立医院的收费结构,使药品耗材占比进一步下降,劳务技术价格的占比进一步提升。所以还是要在“腾笼换鸟”方面加大力度。
他进一步指出,为了进一步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在4个省市,也就是综合医改的第一批试点省,安徽、江苏、福建、青海各选了一个县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示范县,像安徽天长、福建尤溪、青海互助,以及江苏启东,这四个县市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示范。今年我们要求各省也要做示范,要求每一个省都要有一个国家级的示范,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来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另外,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当中,我们也要求各个省都要选择相应的地市来做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示范,国家在这个基础上,会选取部分地市作为国家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示范,目的就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创新,来克服体制机制改革当中的一些障碍和政策的瓶颈,真正让我们的改革成效能够尽快在更大范围内让老百姓受益。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