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审计报告:五地违规举债64.32亿元
2017年12月11日 15: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审计署8日发布今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共抽查1343个单位1914个项目,涉及资金4421.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8.0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结合实际积极主动作为,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审计发现,江西、陕西、甘肃、湖南、海南5个省的5个市县通过出具承诺函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64.32亿元。云南、湖南、吉林、重庆4个省的10个市县(区)虚增财政收入15.49亿元。
审计发现,个别地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未落实。例如,陕西省延安市1处煤矿未按规定关闭退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2省违规给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或高耗能企业电费补贴23.56亿元。
还有部分地区污染防治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建设、缺少环境评价、建设进展缓慢或建成后闲置问题。陕西省、深圳市的13个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江西、甘肃2省的3个工业园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部分超标污水直排河道。12个省的87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未按时完工或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33.91亿元。(记者 孙韶华)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