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不动产交易
原标题: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不动产交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第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限制上述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第三,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为上述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第四,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是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又一重大成果,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为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原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目前,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威海、青岛、潍坊、烟台、淄博、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南宁、桂林、北海、海口、三亚、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4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已经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2017年,全国法院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房产26.8万套,为便利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作出了重要贡献。(记者 罗书臻)
(责任编辑:何欣)